铁清教函〔2022〕16号
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李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守法律底线,加大矫治力度的建议。
对于未成年人发生校园欺凌后的刑事处罚,处罚力度等属司法范畴。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平等对待每一名学生,建立了学生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专项制度,建立了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和受伤害学生的关爱、帮扶机制。各学校成立了由学校及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的学生欺凌治理小组,负责学生欺凌行为的预防和宣传教育、组织认定、实施矫治、提供援助等,同时针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对学校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进行评估。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基于教育目的对于违规违纪的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
(二)关于法制教育也至关重要的建议。
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年来我区对于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高度重视,学校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不恃强凌弱,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各学校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按教学计划开展法制主题班(队)会,法律知识竞赛,在全市开展的《预防校园欺凌》演讲比赛中,我区参赛选手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各学校每学期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对学生开展法制讲座,目前我区所有学校均聘请法制副校长并积极参与到对学生的教育当中。
2021年12月,教育部公布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办法,督促各学校进一步加强我区的法制教育工作。
(三)学校的监管和教育是根本的建议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通知,清河区教育局于2021年3月制定了我区防欺凌工作方案,建立了领导小组,公布了举报电话,制定了排查制度、应急预案,在2022年3月开始编制《清河区教育系统防欺凌手册》,目前正在最后的校对中。同时会同区公安部门加大对上下学时段重点管理,保证学生在上下学时段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局将防欺凌工作做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专题工作每学期都要进行布置、检查,各学校也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定期在校园内开展排查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铁岭市清河区教育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