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 时间:2015-01-16

      (2014年12月25日在铁岭市清河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区法院院长  王  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河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清河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31件,审执结1096件,结案率为96.9%,标的额达十五亿两千万元。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清河”建设。全年受理刑事案件42件,审结40件,结案率为95.2%,判处被告人46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三至十年有期徒刑8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3人。一是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社会安全感的案件。审理盗窃案件6件8人;危险驾驶案件7件7人;故意伤害案件3件3人;诈骗案件4件5人;敲诈勒索案件1件2人;抢劫案件1件1人;贩卖毒品案件2件7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件1件1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1件2人。二是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判处缓刑11人,拘役7人,定罪免处3人,单处、并处罚金31人。三是加大惩处职务犯罪力度,审结受贿案件1件1人,贪污案件1件2人,玩忽职守案件1件2人。四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3件刑附民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调判结合,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全面发挥民商事审判的定分止争作用。受理民商事案件688件,审结654件,结案率为95.1%。一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实施“递进调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衔接”的诉调机制,切实将调解贯穿审判过程的始终,提升调解成效。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44.1%。二是坚持能动司法,服务重点企业。受理清河大地集团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67件,挽回经济损失836.1万元;受理清河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合同纠纷54件,标的额达2684.7万元。三是开展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偏远山区,对农村易发、多发的案件就地审判,现场调解。巡回审理6次,审结案件32件,就地化解纠纷8件。四是延伸审判职能,开展司法建议。针对近年来校园伤害纠纷多发的情况,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建言献策,堵塞管理漏洞,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伤害。
强推执行,坚决维护法律尊严。推进执行工作整合改革,合理调配执行力量,提升工作质效。推进执行查控系统规范化建设,建立集中查询、冻结、划扣工作机制。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等执行征信措施予以执行。全年受理申请执行案件392件,执结385件,其中全部执行260件,部分执行125件。执行标的额达4000余万元,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为66%。在执行中努力做好和解工作,促进矛盾在执行程序中化解,和解结案206件,和解结案率达53.5%。
      因案制宜,积极化解涉诉信访。健全走访接访机制,积极开展法官大走访活动,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强化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的全程跟踪,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努力解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运用教育、协调、救济等手段,切实解决涉诉信访难题,7件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妥善化解。
      二、注重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关切期待
      一年来,我院坚持司法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不断落实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强化立案窗口的便民服务功能,引导群众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建立非工作日立案、一小时立案、当日立案制度。公布了预约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科学安排立案各窗口的环节,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保证在一小时内完成立案。全年共立案1131件,其中一小时内立案273件,当日立案858件。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处理机制,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和权利保障渠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简化诉讼程序。审结人身伤害、拖欠农民工工资、物业服务纠纷等涉民生案件67件。注重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3件,标的达117.8万元,全部审执结到位,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突出群众参与,推进司法民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司法部门的协作,引导社会力量更加主动、更加积极地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全年共邀请人民调解员协调调解案件7件,成功率达90%。进一步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切实保证人民陪审员充分行使审判职权。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66件,参审率达64%。同时,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数量达17人,占法官人数的85%,拓宽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工作的渠道。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
      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廉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凝聚法院干警形成共同价值追求,树立法治信仰,推动法院工作发展为目标,全面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学雷锋,送温暖”。组织青年干警到清河区养老敬老院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传承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结穷亲,一帮一”。开展“千名干部包千户”活动,全院党员与聂家乡聂家沟村44户贫困村民实行一对一帮扶,与老百姓近距离接触,了解群众疾苦。“温誓词,铭历史”。组织青年党员开展“弘扬五四精神,超越自我”主题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发展历程,激发干警爱岗敬业热情。“秀才艺,展风采”。积极参加全区政法系统广场文艺晚会,通过自排自演的节目,展示法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对公正司法的不懈追求。“谈心得,话体会”。开展“品读经典,品味人生”主题读书会活动,引导青年干警崇尚知识,提升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走军营、学作风”。组织全院干警到清河区武警消防中队参观,学习革命军人雷厉风行,严守纪律的精神和作风。“设载体,搭平台”。继续编撰《工作汇报、宣传、信息、调研专刊》文字载体,大兴调研宣传之风,营造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在各类媒体发表调研宣传文章20余篇,其中辽宁法院网刊登三篇。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司法作风建设。一是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建议。两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廉政监督员、基层村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各界人士对法院队伍建设、审判作风等方面的意见,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二是建章立制,抓好整改落实。先后修改、完善、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立案调解工作操作规则》、《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等33项规范制度。横向由审判业务庭扩展到综合保障部门,纵向由窗口立案到审理执行,形成覆盖审判、政务管理活动全部流程的规范行为制度。三是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重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六难三案”问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准狠韧”的劲头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加强立案受理、改进案件审理、强化案件执行和加强廉政监督,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是建设学习型法院。持续开展全员培训和法官续职培训,共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126人次,涵盖书记员、司法警察、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各类人员。二是培养审判事业后备力量。创造便利条件,鼓励本院书记员参加司法考试。在区委、政府、组织部门支持下申报公务员考试计划,招录法官。三是注重实施“传帮带”。由资深法官“一对一”指导青年法官提升司法技能和水平。通过共同参与审判执行活动,言传身教,传授审判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经验,使青年法官尽快成长起来,成为审判中坚力量。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一是组织开展“从我做起,廉洁司法”专题教育活动。通过上廉政课、参观反腐倡廉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研讨、廉政承诺等方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和感染力。二是清理、排查近三年来信访举报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对上级法院交办的信访举报线索,做到件件有回音。剖析去年以来发改和再审案件中的错案、瑕疵案件,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开展审务督查。通过明察暗访,加强对审判作风、庭审程序、司法礼仪、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督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回访案件当事人,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四是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以清河区法院举报网站开通运行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对举报投诉的受理核查机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加强监管。
      四、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司法公开公信
      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一是推行主管院长、专职委员、庭长亲自主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案件审理数量为102件,占全体法官审理案件的15%。强化管理主体责任,定期旁听庭审,抽查合议庭笔录和裁判文书,针对问题加强管控。二是规范审理程序变更制度,严格执行案件流程,强化审限延长由院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延长审限比仅为0.01%。三是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抓住立案审查这一重要流程节点,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在快速化解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全年共办结速裁案件47件,全部调解结案,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仅为一天,实现了诉讼高效、便民。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2%。四是建立审判绩效评价激励机制。将法官审判绩效业绩与评先选优、记功授奖、晋职晋级紧密结合,强化评估结果的应用,切实发挥考评体系的导向作用。
      完善司法公开,深化阳光司法。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步伐。建立健全公众开放日、旁听庭审、新闻发言人制度。开通清河区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推行裁判文书上网,让公众近距离接触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求公信。全年案件公开开庭率达100%,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一次,接待人民群众旁听庭审、参观法院三千多人次,裁判文书上网387篇。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法院重大活动和会议,了解法院工作。做到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全面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通过定期联系走访、召开座谈会、寄送《清河法院工作汇报》等形式,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今年邀请33名代表、委员参加庭审观摩3次,走访60人次,收集建议近20条,为改进我院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意见。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司法为民理念还不牢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司法作风还不够扎实,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解决经济社会复杂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行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司法改革的步伐、力度还不大。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每一个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紧紧抓住中央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有利时机,乘势而上,有所作为。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更加主动深入地将法院工作融入到促进清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从发展的需要把握大局,找准主动服务和依法审判的结合点,认真探索能动司法的新思路、新举措。以深入落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重点,切实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实效。依法严厉惩处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活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妥善处理各类投资纠纷案件,依法保障各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深化司法为民,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深入基层调研掌握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医疗、住房、环保、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犯罪,切实强化民生利益保障。巩固深化巡回审判、司法网拍等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帮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高效便捷。
      三是推进司法改革,更好地保障公正司法。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全面贯彻司法公开的规定,依法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司法活动,以司法公开倒逼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健全案件评查机制,探索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狠抓队伍建设,更好地夯实法院工作基础。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按照司法职业特点和规律,进一步选拔好、培养好、使用好、管理好法院队伍。着眼于法院可持续发展,加强对中青年干部的培养,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练兵、实行全员考评、交流审判经验、培养专家型法官等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坚持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推进廉洁司法建设,健全廉政监察、网络举报受理、违纪线索核查等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坚持严格管理和真情关怀并重,及时解决干警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干警的归属感。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求真务实,扎实奋进,努力为我区科学发展、民生幸福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铁岭市清河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