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河区教育局 时间:2024-07-23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 主体 |
承办 机构 |
执法依据 |
实施 对象 |
办理 时限 |
收费依 据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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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行政 法规 |
地方 性法规 |
部委 规章 |
政府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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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行政许可 |
清河区教育局 |
体卫艺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 |
法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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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行政许可 |
清河区教育局 |
教育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 第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3〕21号 )。 |
法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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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校车使用许可 |
行政许可 |
清河区教育局 |
安全办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国务院令617号) 第十五条。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2]75号) 第三条。 |
法人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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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生资助 |
行政给付 |
清河区教育局 |
计财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八条、 第四十三条 。 |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84号);第三条、第十条。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第三条、第七条。 |
《关于加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7号) |
法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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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
行政确认 |
清河区教育局 |
教育股 |
《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试行)》(辽教发[2008]9号)第8条 、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第22条、第24条。 |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3〕87号)。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第十一条。 |
个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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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的确认 |
行政确认 |
清河区教育局 |
督导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主席令第5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80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2016年11月7日再次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 |
《教育督导条例》(2012年8月29日通过)第二条。 |
法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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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清河区教育局 |
教育股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 第六条。 |
个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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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
行政奖励 |
清河区教育局 |
体卫艺股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 第三十一条。 |
个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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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清河区教育局 |
体卫艺股 |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2002年7月25日教育部令第13号) 第十七条。 |
个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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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
清河区教育局 |
安全办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 第六十条。 |
个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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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清河区教育局 |
人事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 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8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2018年12月29日修订) 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 第七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 第六十条。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第二十四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八条。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 |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1999年9月13日教育部令第7号) 第十九条。《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1999年12月30日教育部令第8号) 第十七条。《小学管理规程》(1996年3月9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6号,2010年12月13日教育部令第30号修正) 第三十六条。 |
个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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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 |
行政奖励 |
清河区教育局 |
教育股 人事股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 |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教基[1998]4号,2010年12月13日教育部令第30号修正)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
个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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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教育事业统计人员或者集体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清河区教育局 |
计财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2006年2月1日国务院令第453号) 第三十一条。 |
法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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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奖励 |
行政奖励 |
清河区教育局 |
体卫艺股 人事股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3月12日国家教育委员会第8号令、国家体委第11号令,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 第二十六条。 |
个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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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对教育经费统计人员或者集体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清河区教育局 |
计财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5月28日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五条。 |
法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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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对于残疾人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清河区教育局 |
教育股 |
《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8月23日国务院令第161号,2017年2月1日国务院令第638号修改) 第四十九条。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辽宁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12号) |
法人、个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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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对教师申诉作出的裁决 |
行政裁决 |
清河区教育局 |
人事股、纠风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8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九条。 |
个人 |
30天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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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对学生申诉作出的裁决 |
行政裁决 |
清河区教育局 |
教育股 安全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二条。 |
个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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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得教师资格,教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清河区教育局 |
人事股、纠风办 |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九条。 |
个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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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对违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清河区教育局 |
人事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八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6月2日教育部令第20号)第五十八条 |
个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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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清河区教育局 |
教育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通过,2016年11月07日予以修正)第六十四条。 |
《辽宁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办法》(1997年1月23日通过,2014年1月9日修正)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
法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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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清河区教育局 |
教育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七十六条。 |
法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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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对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法办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清河区教育局 |
教育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通过,2016年11月07日予以修正)第六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
法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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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对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行为的处理 |
行政处罚 |
清河区教育局 |
语言文字办 |
《辽宁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规定》(2005年5月28日颁布)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
个人 |
不收费 |
实行市县属地化管理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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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对未经教育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或者颁发办学许可,擅自举办幼儿园或者其他从事学前教育的机构处罚 |
行政处罚 |
清河区教育局 |
幼教股 |
《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2017年1月10日通过)第四十二条。 |
法人 |
不收费 |
实行市县属地化管理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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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对幼儿园有园舍、设施设备和玩教具等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安全、卫生和环保标准,损害儿童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儿童安全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清河区教育局 |
幼教股 |
《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2017年1月10日通过)第四十三条。 |
法人 |
不收费 |
实行市县属地化管理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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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对幼儿园违反《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或者违反规定聘用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清河区教育局 |
幼教股 |
《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2017年1月10日通过) 第四十四 |
法人 |
不收费 |
实行市县属地化管理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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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对幼儿园教职工违反《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或者将儿童交与除家长和受托人以外的无关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清河区教育局 |
幼教股 |
《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2017年1月10日通过)第四十五条。 |
法人 |
不收费 |
实行市县属地化管理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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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对未经家长事前同意,给儿童服用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清河区教育局 |
幼教股 |
法人 |
不收费 |
实行市县属地化管理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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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对教师申诉作出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清河区教育局 |
人事股、纠风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8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九条。 |
个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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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对学生申诉作出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清河区教育局 |
纠纷办 安全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二条。 |
个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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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对区内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
其他行政权力 |
清河区教育局 |
督学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2018年12月29日修订)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第三款。 |
《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2012年9月9日颁布) 第二条。 |
法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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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民办学校年检 |
其他行政权力 |
清河区教育局 |
教育股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11月7日)。 |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2007年2月教育部令第25号)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2月教育部令26号) 第六条第二款。 |
法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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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幼儿园年检 |
其他行政权力 |
清河区教育局 |
幼教股 |
《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2017年1月10日通过) 第十五条。 |
法人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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