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财发〔2022〕40号 签发人: 赵宏旭 战东旭
各区直预算单位、乡(镇)街财政所:
为了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的透明度,完善收费公示、收费清单动态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知晓度,精心打造“阳光收费”,现联合更新公布2022年我区及区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如发生变化,区财政局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完成政策调整后,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切实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性、时效性。各乡(镇)街财政所要及时更新公布本地区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实行常态化管理,监督执收部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目录清单公布的收费项目、征收范围、征收标准进行征收,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铁岭市清河区收费基金目录清单
1、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3、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铁岭市清河区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铁岭市清河区财政局 铁岭市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