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全面及时反映进城农民工就业、居住、子女教育、劳动保障权益落实、落户以及社会融合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农民工政策、加强和改善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地域。调查对象为居住在城镇地域范围内的农民工。
三、调查内容
农民工及随迁家属基本情况,农民工就业、居住条件、社会融合、子女教育、城镇定居意愿等情况。
四、调查方式
通过分层、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抽选样本,采用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PAD)入户面访的方式,每年采集一次数据。
五、调查组织方式
国家统计局负责制定调查方案,各调查总队组织抽中市、县调查机构实施工作。
六、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
每年4月底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