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告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2025年4月,全区共2家医药机构主动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名单附后)
清河区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4月7日
2025年4月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医保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解除原因 |
解除时间 |
1 |
H21120401755 |
铁岭清河康圣医院 |
主动申请 |
2025.4.10 |
2 |
P21120400506 |
铁岭市清河区仁济堂大药房 |
主动申请 |
2025.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