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河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12-29
纺织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前 言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纺织行业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特组织编写了《纺织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本手册结合了纺织行业特点,针对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多发事故的生产作业场所、环节、部位和作业行为,依据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通过运用经验法、类比法、事故分析法等方法,提出了纺织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的主要内容及其防范措施,供有关企业在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及制订防范措施中参考,供监管部门作为重点执法检查内容参考。
纺织行业中的棉、毛、麻、丝绢、化纤和针织等纺织作业的工艺相似,本手册将这些作业的危险因素合并辨识。纺织行业中的染整加工工艺流程均是类似的,因此单独辨识染整加工的危险因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是纺织作业和染整作业合并加工,其危险因素的相关内容及防范措施,在纺织加工和染整加工及服装行业中的相关部分查找。
由于纺织行业门类比较多,生产特点相差较大,加之编写时间和水平所限,本手册中难免存在不足之处, 欢迎大家在参考使用的同时,多提宝贵意见,以便于及时改进完善。
二○一六年二月
目 录
一、 棉(麻、毛、丝绢和针织)纺织加工………………………………………………………………4
二、 染整加工………………………………………………………………………………………………10
三、 服装行业………………………………………………………………………………………………14
四、 非家用纺织制成品行业………………………………………………………………………………15
五、 公共部分………………………………………………………………………………………………16
纺织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一、 棉(麻、 毛、 丝绢和针织)纺织加工
序号 |
场所/ 环节/ 部位 |
较大危险因素 |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
主要防范措施 |
依据 |
(一)前纺工序 |
|||||
1 |
清梳棉 |
(1)开松过程打击金属块、丝等杂物产生金属火花,设备、管道摩擦、撞击产生金属火花; (2)电气火花、违章动火和吸烟等点火源; (3)原料缠绕转动轴发热等引发火灾。 |
火灾 中毒和窒息 |
(1)排除金属杂物:在第一道抓棉应安装强力磁辊, 在输棉管道等部位安装金属探(吸)除装置,将金属杂物从原料中分离,在输棉管中设置屏障,将打开、 扯松的原料中的金属杂物排除; (2)控制与消除火源:严禁违章吸烟或外来火种进入,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维护和检测其性能, 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喷淋等系统;进入车间机动车采用防护完好的电瓶车或排气管加装火星熄灭防护装置,设置防火分区,采用 A1、A2级不燃性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安装防火门进行分隔; (3)检查和清洁:及时清除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或照明灯具上的纤维、花絮缠绕、积聚,及时现场巡查清除可燃杂物。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AQ 7003) |
2 |
从抓棉至成卷的机械 打手观察窗、检修门、轧点、传动、旋转,以及平台等部位 |
(1)机械打手观察窗、检修门损坏或联锁装置缺失、无效,无警示标识; (2)机械轧点部位防护装置缺失或生头板缺失, 无警示标识; (3)机械传动、旋转部位防护装置缺失,无警示标识; (4)操作平台无防护栏或防护栏高度设置不符合要求; (5) 处理故障违规操作; (6) 擅自拆除联锁装置、防护装置; (7)不采取生头板操作。 |
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
(1) 在抓棉机吸斗观察窗,混开棉机滚筒部位、滚筒顶盖、打手部位,开棉机打手部位和成卷机综合打手处等机械打手观察窗、检修门应安装电气联锁与机械联锁的保险装置,做到完整、可靠、有效; (2)当设备运转时,观察窗、检修门应确保无缺失, 不可打开; (3)机械打手观察窗、检修门使用有机玻璃,厚度不小于 3 毫米,且无破损缺口; (4)机械打手采用网孔结构补风门时, 其开口宽度、 直径及圆孔的短轴尺寸必须小于 12.5 毫米, 与危险区域的安全距离必须大于 92 毫米; (5)成卷压辊棉层轧点部位配备生头防护装置, 做到完整、 有效, 未采取自动成卷的设备应配备生头板; (6)按标准设置操作和检修平台。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7002)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AQ 7003)《纺织机械安全要求》 (GB/ T 7780. 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 4053.3) |
3 |
锡林抄针门、刺辊后车肚门,以及传动、 旋转等部位 |
(1)锡林道夫三角区无防护装置或联锁装置缺失、无效; (2)刺辊后车肚门无防护门,联锁装置缺失、无 效,无警示标识,违规清洁刺辊后车肚。 |
机械伤害 |
(1)锡林道夫三角区应安装安全档板,采取联锁装置,当设备运转时,抄针门打不开,做到完整、可靠、 有效; (2)刺辊后车肚门安装防护装置,做到完整、有效; (3)剥棉部位应安装安全防护罩。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AQ7003) 《纺织机械安全要求》(GB/T7780.1) |
4 |
滤尘室 |
(1)滤尘室部位设置不当; (2)滤尘室通风系统不良或滤尘除尘失效; (3)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不符合要求,在粉尘云状态时发生电气短路及燃烧,导致粉尘爆炸; (4)有违章动火和烟头、打火机等外来火种; (5)粉尘、纤维、花絮积聚,发生自燃。 |
其他爆炸 火灾 中毒和窒息 |
(1)合理设置滤尘室,与其他部门应按规定设置防火间距,禁止将滤尘室设置在车间的地下室、厂房的中心位置、多层建筑内、车间与车间之间,以及人员较多的地方,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区域; (2)与车间连在一起的滤尘室应设置建筑防火防爆分隔,有必要的泄压泄爆措施;(3)淘汰、更新落后的滤尘设备设施; (4)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满足车间、生产除尘系统的吸风量和粉尘捕集要求; (5)控制与消除火源:严禁违章动火或外来火种进入滤尘室,及时清除粉尘积聚。 |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 号)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7002) |
5 |
纱(线)烧毛 |
(1)燃气管道腐蚀、超压等原因造成燃气泄漏; (2)避雷、接地设施缺失、无效,遭受雷电或静电聚积; (3)机械运转发生故障等原因发生纱或布燃烧造成火灾; (4)通风不良导致局部燃气积聚,易产生爆炸。 |
火灾 爆炸 |
(1)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安装燃气管道、贮罐、 设置汽化室,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与其他部门保持符合规定的防火间距,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区域,禁止将汽化室、贮罐设置在厂房的中心位置、 多层建筑内、车间与车间之间,以及人员较多的地方; (2)与车间连在一起的汽化室、贮罐应设置建筑防火防爆分隔,有泄压泄爆、遮挡强光、通风降温等设施; (3)管道、贮罐和设备的焊缝、阀门、法兰和与贮罐壁连接等处完好无泄漏,管道外敷防腐绝缘层,并加设阴极保护装置; (4)严禁违章吸烟、非工艺性火源或外来火种进入汽化室危险区域; (5)安装气体泄漏、火灾感温等装置和自动灭火喷淋设施;发生泄漏时,紧急关闭系统、停止设备运转, 并及时扑灭烟火; (6)按规定落实通风排气、 喷淋降温、 遮挡强光等措施, 防止燃气泄漏; 并禁止使用容易产生静电、 火星的工具; (7)改善烧毛作业环境,保持车间良好通风; (8)按规定发放、正确穿戴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穿着产生静电、火星的服装进入危险工作区域; (9)现场设置警示标识和危险化学品 MSDS。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83 号)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7002)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AQ 7003) |
(二)织造工序 |
|||||
1 |
浆纱 |
(1)隔热防烫措施不落实; (2)潮湿环境导致绝缘失效。 |
灼烫 触电 |
(1)蒸汽管道、箱体、排气装置应当采取隔热防烫措施; (2)浆纱和浆纱烘箱设备内及潮湿处的电气装置、 工作照明、电气线路应符合国家规定,采用安全电压及防水、防潮灯具。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25295)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19517) |
2 |
丝绢行业的缫丝场所电气设备 |
高湿度环境导致电气腐蚀。 |
触电和火灾 |
(1)适当缩短更换周期; (2)加强检查和维护。 |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 T 25295)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 19517) |
3 |
毛纺行业的洗毛作业 |
酸洗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或使用不当。 |
化学灼伤 |
重点对面部、手部、上肢等重点部位的防护。按标准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 号) |
4 |
麻纺行业的脱胶作业 |
使用含氯物质作业不当造成氯气伤害。 |
急性中毒 |
按标准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 号) |
5 |
化纤纺丝工序中筛料、干燥、纺丝、卷 绕、成型和触及可燃、 易燃原料 |
(1)联苯醚泄漏,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引起燃烧; (2) 有违章动火和烟头、打火机等外来火种; (3) 纤维、花絮积聚,发生自燃; (4)电气火灾; (5) 联苯醚泄漏燃烧(分解)产生有害气体; (6)法兰漏浆、联苯醚泄漏、喷丝板堵塞造成高温烫伤。 |
火灾 中毒和窒息 烫伤 |
(1)严格维保检查,及时发现消除泄漏点; (2)及时巡查,清除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或照明灯具上的纤维缠绕和积聚; (3)严禁违章动火和外来火种进入; (4)安装火灾报警联动监控和自动灭火等装置; (5)联苯箱体和直(弯)管应完整无泄漏,联苯装置防爆膜应可靠、有效; (6)现场宜安装气体泄漏自动报警装置,在处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或有烟雾的事故时应佩戴好防烟(毒)面具。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 |
6 |
化纤纺丝、 集束、 牵 伸、卷曲、烘干、切断等生产环节 |
(1)违章动火、吸烟等外来火种; (2)通风管道不畅积淀物起火; (3)电气火灾; (4)浸胶箱燃气泄漏。 |
火灾 |
(1) 严禁违章动火和外来火种进入,动火作业须按特级动火审批; (2)严禁热媒泄漏和热媒敞放,及时消除设备泄漏点,确保设备安全防护完好、有效,热媒泄漏应及时处理干净; (3)及时清除积聚设备、管道或照明灯具上的飞花、 纤维以及可燃杂物; (4)定期保养通风管道,清洁积淀物。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 |
(1)纺丝生头时产生硫化氢废气造成人员中毒; (2)调料间化工料毒物泄漏; (3)通风不良、废气排放受堵; (4)纤维燃烧产生有毒烟雾。 |
中毒 |
(1)处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或有烟雾的事故时应佩戴好防烟(毒)面具; (2)粘胶纺丝车门窗要随手关闭,防止硫化氢废气外泄; (3)浸胶调料间闲人莫进,执行操作规程; (4)浸胶机每周进行停产测修,每年一次停产大检修; (5)日常巡检通风电气控制装置,保证通风排气处于良好状态。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
||
(1)蒸汽泄漏; (2)牵伸热板灼伤;(3)辊筒烫伤; (4)粘胶液体喷出伤人; (5)纺丝酸浴溅入眼睛; (6)纺丝箱体和喷丝组件高温介质意外逸出或泄漏; (7)纺丝浆液管路阀门误操作; (8)生头出浆液操作人员站立位置不正确; (9)未穿戴或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
灼烫 |
(1)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2)作业现场划定安全区域; (3)进行专门培训; (4)配备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纺织机械安全要求》(GB/ T 778.1) |
||
平台或操作地面有废液造成滑倒摔伤。 |
其他伤害 |
(1)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2)及时冲洗地面废液。 |
二、 染整加工
序号 |
场所/ 环节/ 部位 |
较大危险因素 |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
主要防范措施 |
依据 |
(一)烧毛工序 |
|||||
1 |
燃气使用 |
(1)使用燃气(如天然气、液化石油 气、汽化汽油气、发生炉煤气)烧毛时,燃气管道及汽化室(含有丙烷、丁烷等易燃易爆气体)因腐蚀、超压等原因造成破裂、泄漏; (2)避雷、接地设施缺失或无效,遭受雷电或静电聚积; (3)通风不良,烧毛废气对人体伤害。 |
火灾 其他爆炸 中毒和窒息 灼伤 |
(1)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安装燃气管道、贮罐、设置汽化室,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与其他部门保持符合规定的防火间距,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区域,禁止将汽化室、贮罐设置在厂房的中心位置、多层建筑内、车间与车间之间,以及人员较多的地方; (2)与车间连在一起的汽化室、贮罐应设置建筑防火防爆分隔,有泄压泄爆、遮挡强光、通风降温等设施; (3)管道、贮罐和设备的焊缝、阀门、法兰和与贮罐壁连接等处完好无泄漏。管道外敷防腐绝缘层,并加设阴极保护装置; (4)严禁违章动火、非工艺性火源或外来火种进入汽化室危险区域; (5)安装气体泄漏、火灾探测等装置和自动灭火喷淋设施,对现场燃气浓度含量进行检测,发生系统泄漏时,紧急关闭系统、停止设备运转,并及时扑灭烟火; (6)按规定落实通风排气、喷淋降温、遮挡强光等措施; (7)进入危险工作区域应穿着防静电服装,禁止使用容易产生静电、火星的工具; (8)现场设置警示标识和危险化学品MSDS。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 号)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AQ7003)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 |
(二)印染和漂染工序 |
|||||
1 |
印染和漂染工序中 双氧水、酸、碱、雕白粉等危险化学品 |
(1)双氧水储存时靠近热源或温度过高,未与易(可)燃物等分开存放, 缺少泄漏应急处理措施; (2)烧碱、硫酸、盐酸在丝光、蜡染过程中蒸发 雾化后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严重时烧伤皮肤; (3)雕白粉(吊白块)在漂白过程中分解产生有毒气体,能使作业人员头痛、乏力。 |
其他爆炸 火灾 中毒和窒息 化学灼伤等 |
(1)漂白剂储存仓库、设施应达到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区域; (2)设置建筑防火防爆分隔和遮挡强光、机械通风等设施,相抵触的或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3)安装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 (4)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 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 MSDS 等文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5)按规定发放、正确佩戴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应急眼罩、空气呼吸器、乳胶手套等),现场安装洗眼器、冲洗淋浴装置。 |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 50426) |
2 |
印染和漂染工序中织 物 漂白的保险粉 |
保险粉储存不当,遇潮、遇热、遇水等情况会引起自燃、燃烧和爆炸,释放有毒气体。 |
火灾 其他爆炸 中毒和窒息 |
(1)保险粉储存仓库、设施应达到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规定,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区域,实行双人双锁; (2)设置防火防爆、密闭分隔的建筑和吸湿干燥、 遮挡强光、机械通风等设施,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与氧化剂、酸类、易(可)燃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3)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安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如砂土、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发生事故时用干石灰、沙或苏打灰覆盖泄漏物,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回收处置; (4)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 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MSDS等文件; (5)按规定发放、正确佩戴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安全防护眼镜、化学防护服、乳胶手套等)。 |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 |
3 |
定型工序中热定型、 开幅、烘干等燃气使用环节 |
(1)燃气管道或储气罐发生泄漏; (2)机械联锁发生故障,排气不良,在关车后燃气未排尽,或燃气末排清点火; (3)毛絮滤网堵塞或风管未定期清理等; (4)采用燃油导热,高温导热油外喷、泄漏或过热爆管。 |
火灾 其他爆炸 中毒和窒息 灼伤 |
(1)燃气管道、贮罐、汽化室设置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安装,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防火间距符合规定,禁止将汽化室、贮罐设置在厂房的中心位置、多层建筑内、车间与车间之间,以及人员较多的地方; (2)与车间连在一起的汽化室、贮罐应设置建筑防火防爆分隔,有泄压泄爆、遮挡强光、通风降温等设施; (3)管道、贮罐和设备的焊缝、阀门、法兰和与贮罐壁连接等处完好无泄漏,管道外敷防腐绝缘层,并加设阴极保护装置; (4)严禁违章动火、非工艺性火源或外来火种进入危险区域; (5)安装可燃气体泄漏、火灾报警等装置和自动灭火喷淋设施; (6)按规定采取通风排气、喷淋降温、遮挡强光等措施,并禁止使用容易产生静电、火星的工具; (7)机械设备和管道安装有效、可靠的联锁装置, 确保设备从点火、送气、排风及运转等程序全过程联锁,箱体设置防爆层和泄压泄爆装置,并定期检查、 检测,烟道、箱体内接入蒸汽喷淋装置,如遇意外泄漏和火灾能迅速打开阀门进行喷灭; (8)定期做好清洁工作,保持滤网、风管清洁。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 号)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 |
4 |
印染及整理中预缩机 和重型轧车、辊筒印花机等 |
(1)轧点部位防护隔离装置和电气联锁装置缺失、失效; (2) 处理故障违规操作。 |
机械伤害 |
(1)轧点部位防护隔离装置和电气联锁装置相配套,做到完整、可靠、有效; (2)各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AQ7003)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 《纺织机械安全要求》(GB/T7780. 1) |
5 |
磅料配料(磅料配料室) |
酸、碱、各种助剂等化学品因操作不当或缺少个体防护而与人体直接接触造成伤害。 |
化学灼伤 |
(1)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2)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岗前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4)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磅料配料室应保持通风、干燥,易产生化学反应的危化品要分开存放。 |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 50426) |
6 |
染色(高温染罐) |
染罐安全附件失效、操作不当导致超压。 |
容器爆炸 |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制定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 (4)定期组织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5)制定相关应急救援预案。 |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TSGR0004) |
染罐未完全泄压情况下开启。 |
灼烫 物体打击 |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现场检查。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 |
||
(三)后整理 |
|||||
1 |
烘干(烘干机) |
(1)缺少联锁装置; (2)操作失误。 |
机械伤害 |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设备定期检验检测; (3)定期组织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纺织机械安全要求》第 6部分: 织造机械(GB/ T17780) |
三、 服装行业
序号 |
场所/ 环节/ 部位 |
较大危险因素 |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
主要防范措施 |
依据 |
(一)服装制作 |
|||||
1 |
裁剪 |
推刀操作不佩戴防护手套。 |
机械伤害 |
配备和正确佩戴防护手套。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
2 |
缝纫 |
砸扣机操作不当砸手。 |
机械伤害 |
(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3)操作中要集中注意力。 |
|
3 |
整烫 |
熨斗用完不放置在指定位置或装置上。 |
灼烫 火灾 |
(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3)加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
4 |
压胶机 |
压胶机操作不当压手。 |
机械伤害 |
(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3)操作中要集中注意力。 |
四、 非家用纺织制成品行业
序号 |
场所/ 环节/ 部位 |
较大危险因素 |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
主要防范措施 |
依据 |
(一)动力供应工序 |
|||||
1 |
加热器(循环泵)管路 |
管路漏油。 |
火灾 其他爆炸 |
(1)加强通风换气; (2)加强设备维护、检查; (3)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
(二)织造工序 |
|||||
1 |
织造 |
机台操作时衣物、手臂卷入。 |
机械伤害 |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技能培训; (2)增加机械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识。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
胸锡林带工作时挂花把手带入。 |
机械伤害 |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加强安全技能培训; (2)增加机械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识。 |
|||
(三)成型工序 |
|||||
1 |
油模温机加热 |
油模温机加温(一般为250℃)失控或受 损,造成加工的内饰材料燃烧,引燃周围可燃易燃品。 |
火灾 |
(1)实施监控,确保设备运转程序可靠、稳定; (2)安装联锁装置,在作业间隙结束后继续循环降温1小时,待油温降至100℃以下在进行第二轮运转; (3)定期做好清洁工作,保持油模温机清洁; (4)经常检查设定温度,发现问题后,及时修复; (5)严禁油模温机周围 1米内堆放易燃物品。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 |
五、 公共部分
序号 |
场所/ 环节/ 部位 |
较大危险因素 |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
主要防范措施 |
依据 |
(一)电气线路及设备 |
|||||
1 |
低压电气线路 |
(1) 电气线路违规安装; (2)用电负荷过载。 |
触电 火灾 |
(1)严格执行电气安装及操作规程; (2)加强电气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由电工整改; (3)减少线路负荷。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25295) 《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19517) |
2 |
电气设备操作 |
接线部位损坏。 |
触电 |
(1)加强安全检查,确保接线部位完好; (2)安装和定期检查检测漏电保护器。 |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 |
3 |
移动式电气设备 |
(1)未按规定进行绝缘电阻安全检测; (2)电源线中间有接头或破损; (3)跨越通道使用未采取防碾压措施。 |
触电 |
(1)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 (2)至少每 3 个月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且记录完整有效; (3)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整改。 |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4 |
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 |
(1) 电气线路发生短路、过载、接触不良、散热不良; (2)电气接地、防静电装置缺失或损坏; (3)电气设备、装置或照明器具配置或使用不当。 |
火灾 触电 |
(1)电气线路选择符合国家规定,敷设要穿管、进盒,保险装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防止超负荷、短路、接触不良,保险装置应符合规定要求,电气装置安装防护箱、罩; (3)安装电气接地、静电跨接以及建筑接地、避雷等装置; (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绝缘检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及时检修; (5)可能发生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装置、 线路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防护,电气开关装置应设置在室外,安装防护箱。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25295)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1951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
(二)特种设备 |
|||||
1 |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 |
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 |
机械伤害等 |
(1)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规定检验、检测事项; (2)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 |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
2 |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 |
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
机械伤害等 |
(1)建立健全维护、 保养台帐; (2)完善维护、 保养制度和规定; (3)按规定进行维护、 保养。 |
|
3 |
特种设备操作 |
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
火灾 爆炸 机械伤害等 |
相关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
|
4 |
锅炉房 |
(1)燃气泄漏; (2)锅炉超压。 |
火灾 锅炉爆炸 |
(1)经常检查各机械部位是否灵敏、有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运作; (2)定期检查观火孔、防爆门、人孔门的密封性, 防止锅炉本身运行时震动造成的泄漏; (3)定期检查法兰、密封垫片,防止其老化造成的泄漏; (4)装设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 |
《锅炉房的防火设计规范》(GB50041)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 号) |
5 |
起重作业 |
未按规定使用专用吊具。 |
起重伤害 |
(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3)加强现场检查,及时整改问题; (4)按规定及时维护、保养。 |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 |
(三)仓储 |
|||||
1 |
仓库(原料、成品、辅料、半制品等丙 类 仓库) |
(1)随便吸烟等外来火种; (2)违章动火; (3)电气火花; (4)机动车排气管产生火星; (5)雷电袭击; (6)棉花等自燃。 |
火灾 |
(1)进库人员进行登记,交出火种; (2)禁止违章吸烟和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的动火作业须按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禁止运输用机动车辆进入库房;进入库区装卸的叉车、铲车等其他机动车辆必须套装尾气防火罩。 禁止在库房内停放或者修理机动车辆; (4)货物堆放应按照“五距”规定存放; (5)道路照明应与库区、库房的照明线路分开独立设置。电源开关或者电闸箱必须设置在库房之外, 并有防雨、防潮等措施; (6)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合格。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Q7002)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 |
2 |
装卸作业 |
叉车的安全带、后视镜、声光报警装置、灭火器等缺失或违章操作。 |
车辆伤害 |
(1)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强化岗位培训。 |
《工业车辆叉车货叉在使用中的检查和修复》(GB/T17910) |
堆垛或车辆上部进行高处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 |
高处坠落 |
(1)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配备、正确使用合适的防护装备,例如安全带及其挂点或地面防护软垫等; (3)对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 3608) |
||
人员站位不当被碰、砸。 |
物体打击 |
(1)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 |
||
(四)厂房 |
|||||
1 |
厂区布局 |
厂房布局不符合消防规定,安全距离不足。 |
火灾 爆炸 |
(1)厂区改造,足安全要求; (2)增设防火墙。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棉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50481) 《毛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51052) 《麻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50499)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
2 |
厂房使用 |
(1)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与住宿场所“三合一”混合使用; (2)车间布局过紧、过密。 |
火灾 爆炸 |
(1)厂区改造; (2)加强检查; (3)实施物理空间隔离。 |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 |
3 |
试验室 |
实验用危险化学品储存不符合规定。 |
火灾 |
按规定分类储存。 |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 |
4 |
安全通道 |
(1)安全通道被占用或不通畅; (2)安全出口被锁闭。 |
火灾 |
(1)合理安排作业区域; (2)加强检查,及时清理; (3)紧急情况确保向外可以推开。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
(五)危险作业 |
|||||
1 |
危险作业管理 |
(1)未制定危险区域动 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未执行危险作业管 理制度。 |
火灾 爆炸 中毒和窒息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触电等 |
(1)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加强现场监护、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对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2 |
有限空间作业 |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辨识,并在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未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作业。 |
中毒和窒息 |
(1)辨识有限空间,建立清单,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2)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 (3)加强监护,作业前落实规定的措施。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 号) |
(六)机械设备和操作 |
|||||
1 |
机械运动部分 |
缺少机械安全防护装置。 |
机械伤害 |
(1)建立健全、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3)立项改造,增加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完善前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4)对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5)加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 《纺织机械安全要求》(GB/T17780. 1) |
(七)职业健康 |
|||||
1 |
职业病危害检测 |
未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场所进行检测,未将检测结果公布、存入档案。 |
职业病 |
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场所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存入档案。 |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2 |
职业健康体检 |
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
职业病 |
按规定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3 |
职业病危害申报 |
未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或未申请变更。 |
职业病 |
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申请变更。 |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评定标准》 |
(八)劳动防护用品 |
|||||
1 |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场 所和人身伤害场所 |
未建立针对岗位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发放标准,或未按规定配备和发放。 |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职业病等 |
(1)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 (2)按规定采购、发放、使用、维护及保养; (3)加强现场检查,及时整改问题。 |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 T11651) |
2 |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
员工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职业病等 |
(1)建立和执行操作规程; (2)对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3)加强现场检查,及时整改问题。 |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 号) |
(九)维护保养和检修 |
|||||
1 |
维护保养 |
运动部件未完全停稳时作业。 |
机械伤害 |
(1)遵循操作规程、机器运转时严禁用手直接操作; (2)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7002) |
2 |
检修 |
中修以上的检修作业未制定和落实专门的安全措施。 |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等 |
(1)建立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度; (2)检修前制定和落实专门的安全措施; (3)检修过程中指定安全监护人员并履行监护职责。 |
|
(十)打包作业 |
|||||
1 |
作业区域 |
(1)积尘未及时清理; (2)违章动火; (3)吸烟等外来火种。 |
火灾 |
(1)定期进行车间清洁,移除纤维包装物和聚集物, 及时现场巡查,清除飞花、可燃杂物; (2)严禁违章动火或外来火种进入作业现场; (3)动火作业须按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7002) |
2 |
打包操作 |
(1)自停控制失灵或设备故障导致提升箱落下; (2)打包时非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3)主压、预压上升或下降时,违章伸手操作。 |
机械伤害 |
(1)打包机生产运行前检查保护区自停装置,测试合格后,才能投入正常生产运行; (2)打包机工作时,严禁他人进入工作区域; (3)主压上升或下降时,严禁将手伸进棉箱,严禁打开打包机观察窗往里伸手作业; (4)预先检查包带,发现中间有明显裂缝及断股时及时去除,穿包带时注意配合,打包、出箱、过磅搬运时,人应正确站位,防止打包带崩断伤人,拆包剪断包带时,须防包带反弹伤人。 |
《纺织机械安全要求》(GB/ T 7780..1) |
主办单位: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 qhqzwgk@163.com 网站备案: 辽ICP备15015772号 辽公网安备:21120402000109
网站标识码:2112040001 联系地址: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昌盛路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