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来源: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6-24
第七条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说明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分层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