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责令停止(改正、限期改正)通知书

来源: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11-20

  责令停止(改正、限期改正)通知书

  铁清城(改)字[ 2024 ]第(003)号

建安小区业主:

   经查,你(单位)在建安小区内未经审批擅自搭建彩钢车棚的行为,已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环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 照片  等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241028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

  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要求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彩钢棚),逾期不拆除我局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拆除,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自行负责。

受送达人:                          ____

联系人:                 

联系电话: 72177310

单位地址: 铁岭市清河区向阳街11号(锦梦宾馆对面)

  铁岭市清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017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