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团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团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团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和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性青年社团组织。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促进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                            (2)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国情、区情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
  (3)参与我区有关青少年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有关的事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组织和带领全区青年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5)承担全区青年外事和区内外友好交流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清河区团委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点击链接)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6.6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6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其他收入0万元。
  4.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6.44万元,降低41.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基数减少。
  (二)支出总计36.6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2.2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万元。
  2.项目支出4.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主要包括五四表彰、青年活动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6.44万元,降低41.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基数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6万元,项目支出4.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44万元,降低41.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基数减少。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6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0万元,占9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万元,占9.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8.71万元,主要是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6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均为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增减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1.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万元,比上年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2.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结果: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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