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清河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2022年度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主要职责
  •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区发展战略的制度机制。

(二)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地方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三)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综合协调全区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四)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区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七)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区本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外商投资项目和组织申报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城乡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经济转型、全面振兴、突破辽西北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区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全区“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十)研究分析国内外和省内外市场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相关工作,编制全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民政、卫生健康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负责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三)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全区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商品产销成本、利润和市场供求情况,监测预测价格变化趋势。拟订区管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执行情况。监测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的组织、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自然垄断经营商品等收费的政策法规,拟订相关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区管相关收费标准,监督检查有关收费标准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成本调查工作,负责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价格收益情况的调査;发布全区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汇总资料和相关信息,落实成本监审工作制度、办法和目录,组织实施成本监审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区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区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监测区内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项目,拟订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七)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的国内外经贸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工作及项目跟踪落实,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协调服务以及统计、监督和绩效考评等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落实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平台建设,负责联系清河异地商会和异地清河商会、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推进区城经济合作和经济技术交流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十九)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拟订全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和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二十一)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

(二十二)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三)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区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进出口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组织指导全区开拓国际市场等贸易促进活动,拟订全区外贸出口基地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

(二十四)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二十五)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二十六)处理全区在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对全区派驻国外的经济贸易机构进行指导,联系我驻外使领馆机构和国外驻华商务代表机构。按权限负责商贸来访团组接待工作。

(二十七)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配合实施贸易救济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国际贸易摩擦的应诉工作。

(二十八)宏观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按权限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按权限审核市级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按权限申报核准设立国外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区代表机构。负责对全区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检查监督。

(二十九)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对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按权限依法核准或备案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三十)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自贸区、口岸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三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决定。

(三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

(三十三)管理我区与外国友好城区、友好区(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我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三十四)负责在我区举办的国际会议的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工作,组织接待来我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三十五)负责我区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负责来我区采访的外国记者的有关事务。指导我区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三十六)拟订我区有关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团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归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审核、审批工作,并按权限审核及承办审批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事项,协助办理需省、市审批的区级领导出访团组及赴未建交国家、热点或敏感国家、地区访问团组的报批手续。

(三十七)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

(三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本级1家预算单位包括:

1.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00.5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00.5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0.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77.05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项目增加。

(二)支出总计900.5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3.8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3.7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万元。

2.项目支出776.6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6.24%。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77.05万元,增长178.3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项目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无结转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88万元,项目支出776.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7.05万元,增长178.3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项目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69.5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0.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2.95万元,占88.0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2.9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8.7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94.19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5.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6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5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15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15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8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8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2.5万元,具体包括: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出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52.5万元,主要是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6、其他支出3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30万元,主要是其他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无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13.27万元,降低54%,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本部门不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8.13万元,自评平均分88.23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本部门不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部门评价结果。

    无。

  1. 财政评价结果。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出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008001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11204000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

158.13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

158.13

年度主要任务

对应项目

项目下达金额

项目执行金额

项目执行率

分值

得分

发改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

11.39

11.39

100%

10

10

发改局—专项业务经费

62

1.43

2.3%

10

0.23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5.6963

4.56

80.1%

10

8.01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98.435071

98.38

99.94%

10

9.99

年度目标

年初总体目标

全年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按年初计划落实

绩效指标按年初计划已落实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运算符号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全年完成值

完成程度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人员保障原因分析

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

其他原因分析

履职效能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重点工作办结率

=

100

%

100

1

3.5

3.5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总体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1

3.3

3.3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1

3.3

3.3

工作质量达标率

=

100

%

100

1

3.3

3.3

基础管理

依法行政能力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3.3

3.3

综合管理水平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3.3

3.3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效率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1

1.6

1.6

预算调整率

<=

5

%

5

1

1.6

1.6

结转结余变动率

<=

0

%

0

1

1.8

1.8

管理效率

预算编制管理

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

=

100

%

100

1

0.7

0.7

预算监督管理

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部公开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0.7

0.7

预算收支管理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0.7

0.7

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0.7

0.7

财务管理

内控制度有效性

制度有效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0.8

0.8

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00

%

100

1

0.7

0.7

业务管理

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

=

0

0

1

0.7

0.7

运行成本

成本控制成效

“三公”经费变动率

<=

0

%

0

1

2.5

2.5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00

%

100

1

2.5

2.5

社会效应

政治效益

促进辽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10

10

社会效益

平台及网络设备无障碍运行情况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10

10

可持续性

创新驱动发展

多渠道宣传公益福彩品牌形象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5

5

总评价得分

88.23

结果应用建议

结果应用建议选项

具体建议内容

建议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建议改进业务管理

建议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建议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建议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建议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建议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建议改进资产管理

建议改进政府采购管理

建议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结果应用建议_建议核减下一年度经费数额

建议消减低效、无效资金或结构调整

建议回收长期沉淀的资金

其他建议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预算金额

规范预算管理

改进业务管理

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改进资产管理

改进政府采购管理

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对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收回长期沉淀的资金

其他意见

主管部门总体意见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预算金额

规范预算管理

规范部门预算管理

改进业务管理

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提升部门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改进资产管理

改进政府采购管理

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对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收回长期沉淀的资金

其他意见

财政部门总体意见

规范部门预算管理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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