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清河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2022年度铁岭市清河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为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异地就医等相关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

  3.负责为区医保局各项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

  4.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铁岭市清河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1.铁岭市清河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7.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经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上年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7.6万元,主要原因: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

  (二)支出总计77.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3.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3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4.3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63%。主要是政务辅助人员工资及保险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无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无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无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7.6万元,主要原因: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23万元,项目支出4.3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6万元,主要原因: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与年初预算相比,由于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2022年初未做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5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5万元,主要是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2022年初未做预算。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万元,主要是本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2022年初未做预算

  2. 卫生健康支出56.51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7万元,主要是本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2022年初未做预算。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1)事业运行支出48.7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2022年初未做预算。

  (2)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37万元,主要是政务辅助人员工资及保险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2022年初未做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5.7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支出5.74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2022年初未做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2022年初未做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主要是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0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清河区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为2022年后成立单位,无整体预算绩效,无项目预算绩效。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本部门不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结果。

  无

  4.财政评价结果。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费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邮箱(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   附件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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