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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河区政协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区政协党组会议、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等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协党组会议、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3、负责以区政协名义组织的涉及全局工作的调查、视察、考察、座谈、参观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4、负责协调专门委员会开展专题调研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区政协各种文件收发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协党组会议、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的记录,负责会议纪要的草拟、审核、打印、分发、传阅、归档等工作;
6、负责起草区政协全委会工作报告、常委会年度计划与总结、领导讲话稿等文件材料;
7、负责机关印鉴、介绍信、便笺的管理及保密工作;
8、负责机关人事劳资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及信息、信访、工会工作;
9、负责机关财务后勤、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卫生及义务劳动等工作;
10、负责机关的年终考核、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11、办理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清河区政协2018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
第二部分 清河区政协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当年收入合计 221.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221.5 万元。2018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18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 221.5 万元。
2018年当年总支出 221.5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 156.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40.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9 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9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 221.5 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1.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支出 156.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40.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9 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181.1 万元,项目支出 40.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67.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1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三、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6.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6.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2018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 0.7 万元,其中:出国批次0;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 0.7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减少车辆运行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 1 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6 万元,比2017年增加 0.2 万元,增幅 6.1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含退休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政府债务余额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0万元。
(六)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数为 221.5 万元,比2017年(减少) 79.6 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含退休费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协事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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