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2日
清河区妇联部门预算(2016年)
第一部分 清河区妇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妇联的基本职能可分解为: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的职能。
(一)参与职能:参与社会发展,广泛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二)教育职能: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妇女提高素质,促进发展。
(三)代表职能:代表妇女利益影响决策。
(四)服务职能: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为妇女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五)联谊职能:发展各类组织加强与社会及世界范围内的有关方面的友好交往与合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清河区妇联
第二部分 清河区妇联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清河区妇联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河区妇联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清河区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清河区妇联2016年收支总预算42.87万元。
二、关于清河区妇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