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残联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2日

清河区残联部门预算(2016年)


第一部分 清河区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清河区残联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支出预算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清河区残联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河区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起草党组和理事会重要文件和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事务等工作;组织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办理日常涉外事务。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职称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开展有关残疾人问题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政策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和残疾人来信来访、维权及法律援助。

2、综合业务股:负责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核发残疾人证;组织制订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协调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组织制订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聋儿听力言语训练、低视力配镜、精神病防治、弱智儿童康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假肢安装肢残患者装配矫形器及其功能训练等业务工作;开展残疾预防、社区康复工作;指导残疾人辅助器具开发、供应服务;组织康复人才培训,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工作;参与制订和实施残疾人文体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制订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指导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和其他形式就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建设的有关工作,鼓励、指导残疾人兴办福利企业和经济实体;宣传残疾人事业;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各项教育及残疾学生扶助工作;负责盲文、手语推广工作;组织提供残疾人特殊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指导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开展活动;负责残疾人障碍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清河区残联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残联本级
2.残疾人就业安置办公室  

   
第二部分 清河区残联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清河区残联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河区残联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清河区残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残疾人事业-行政运行;社会保障和就业-残疾人事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清河区残联2016年收支总预算79.55万元。

二、关于清河区残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2016年预算数和2015年预算数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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