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部门预算
(2019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残联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残联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9年残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9年残联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9年残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9年残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19年残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 2019年残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 2019年残联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9. 2019年残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 2019年残联项目支出预算表
11. 2019年残联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2.2019年残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 2019年残联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4. 2019年残联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起草党组和理事会重要文件和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事务等工作;组织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办理日常涉外事务。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职称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开展有关残疾人问题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政策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和残疾人来信来访、维权及法律援助。
2、综合业务股:负责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核发残疾人证;组织制订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协调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组织制订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聋儿听力言语训练、低视力配镜、精神病防治、弱智儿童康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假肢安装肢残患者装配矫形器及其功能训练等业务工作;开展残疾预防、社区康复工作;指导残疾人辅助器具开发、供应服务;组织康复人才培训,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工作;参与制订和实施残疾人文体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制订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指导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和其他形式就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建设的有关工作,鼓励、指导残疾人兴办福利企业和经济实体;宣传残疾人事业;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各项教育及残疾学生扶助工作;负责盲文、手语推广工作;组织提供残疾人特殊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指导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开展活动;负责残疾人障碍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和综合业务股
2019年残联部门预算包括残联机关本级,预算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1. 残联机关
第二部分 残联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点击超链接:残联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残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19年残联部门预算收入总计 17.7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74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 万元,收入同比减少67.78 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经费减少。
(二)支出情况。2019年残联部门预算支出总计 17.7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2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3 万元。支出同比减少67.78 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经费减少。
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2019年残联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 1.29万元,其中各明细科目支出为:办公费 0.08 万元、邮电费 0.04 万元、差旅费0.08 万元、工会经费0.01万元、福利费 0.02 万元、电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万元。
三、关于残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残联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1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安排 0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 1 万元,与去年一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的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规定,我局将以前年度在预算中安排的公务接待经费予以调减。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19年残联没有债务类支出。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19年残联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 0 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 。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9年纳入预算的项目共0个,部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资金0万元。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没有安排扶贫资金。
6、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