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残联部门预算
(2021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21年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2021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情况表
8.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11. 2021年部门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2.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
13.2021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支出情况表
14.2021年部门专户支出情况表
1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6.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7. 2021年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18. 2021年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起草党组和理事会重要文件和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事务等工作;组织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办理日常涉外事务。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职称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开展有关残疾人问题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政策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和残疾人来信来访、维权及法律援助。
2、综合业务股:负责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核发残疾人证;组织制订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协调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组织制订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聋儿听力言语训练、低视力配镜、精神病防治、弱智儿童康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假肢安装肢残患者装配矫形器及其功能训练等业务工作;开展残疾预防、社区康复工作;指导残疾人辅助器具开发、供应服务;组织康复人才培训,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工作;参与制订和实施残疾人文体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制订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指导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和其他形式就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建设的有关工作,鼓励、指导残疾人兴办福利企业和经济实体;宣传残疾人事业;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各项教育及残疾学生扶助工作;负责盲文、手语推广工作;组织提供残疾人特殊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指导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开展活动;负责残疾人障碍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残联单位部门预算包括1.残联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清河区残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1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21年清河区残联部门预算收入总计33.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同比增加1.37万元,增幅4.22%,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人及调资。
(二)支出情况。2021年清河区残联部门预算支出总计33.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同比增加1.3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人及调资。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同比无变化。
(三)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收入增减情况。2021年,清河区残联部门预算收入33.86万元,比上年增加1.37万元,增幅4.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6万元,同比增加1.3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无变化。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人及调资。
支出增减情况。2021年,清河区残联部门预算总支出33.86万元,同比增加1.37万元,增幅4.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7万元,增幅4.22%;项目支出无。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人及调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1年清河区残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8.19万元,其中各明细科目支出为:办公费0.54万元、水电费0.39万元、邮电费0.26万元、差旅费0.5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工会经费0.03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印刷费0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维修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办公取暖费2.71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劳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4万元。
三、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同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安排0万元,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万元,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1万元,同比无变化。“三公”经费无变化。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21年清河区残联债务支出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月1日,清河区残联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残联部门(单位)预算支出33.86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填报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其中,项目预算绩效金额0万元,项目0个;并填报了《事前绩效评估(政策)绩效目标目标申报表》。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安排扶贫资金0万元,具体为没有安排扶贫资金。
6、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科目根据单位情况填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