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委组织部2024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清河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清河区委组织部2024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清河区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清河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清河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清河区组织部局为行政单位,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的途径和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区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全区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工作。

  (二)提出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作;主管全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制定或参与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制度和政策。

  (四)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五)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区委管理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区的干部教育工作。

  (六)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协调指导制定全区人才政策及检查贯彻执行人才政策的情况。

  (七)负责全区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或参与制定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八)负责全区组织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设;负责处理有关组织和干部工作的来信来访。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清河区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清河区委组织部
  2. 清河区组织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4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24清河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收入总计412.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2.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同比增加21.2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情况。2024清河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支出总计412.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3.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109.94万元。支出同比增加2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0。

  (三)2024年预算收入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收入增减情况。2024年,清河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收入412.26万元,比上年增加21.2万元,增幅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26万元,同比增加21.2万元,增幅5.1%;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增幅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支出增减情况。2024年,清河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总支出412.26万元,同比增加21.2万元,增幅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27万元,增幅10.3%;项目支出减少10.07万元,增幅-9.1%。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增加,部分项目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4清河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其中各明细科目支出为:办公费4.16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办公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工会经费0.39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维修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万元。

  三、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2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减无变化。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24清河区委组织部债务支出0万元,具体为0。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为0。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清河区委组织部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我单位认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围绕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2024年纳入预算涉及资金412.26万元。其中,人员类295.77万元、公用经费类6.55万元、其他运转类109.94万元、特定目标类0万元。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安排扶贫资金0万元,具体为0(没有安排扶贫资金)。

  6、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科目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生育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4年清河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批复表

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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