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部门预算
(2019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 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 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9. 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 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项目支出预算表
11. 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2.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 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4. 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矿产资源法》的规定,依法行使土地管理及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管理职责,保护国土资源。
(2)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相关的政策法规。
( 3 )负责全区集体土地征收、使用、占用,国有土地划拨、出让、租赁和临时用地的管理及审查报批工作。
( 4 )负责全区土地权属调查、测绘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地价评估,土地使用权转让,清理整顿土地隐形市场。
( 5 )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地籍年度变更工作。
( 7 )负责全区的耕地保护、土地的开发、土地储备、土地复垦与土地整理;
( 8 )负责土地矿产政策的研究、咨询及法制的宣传、土地的信访接待、土地纠纷的调处、违法用地的查处。
( 9 )宣传贯彻实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 10)承办全区不动产登记及房屋交易工作,包括集团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登记工作及房屋交易工作。
(11)负责拟定全区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
(12)负责全区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调处不动产登记发证纠纷。
(13)负责全区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部门预算包括1个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点击超链接: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 192.0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92.03 万元,收入同比减少124.66万元,减少39.3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支出情况。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计 192.0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12.2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9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4 万元,项目支出 75.30 万元。
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5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 2.91 万元,其中各明细科目支出为:办公费 0.83 万元、邮电费 0.40 万元、差旅费 0.77 万元、福利费 0.26 万元、工会经费 0.05万元、电费 0.60 万元。
三、关于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 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 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 0 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 1 万元,同比减少0 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一致,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没有债务类支出。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19年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机关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9年纳入预算的项目共 9 个,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部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资金 8 万元。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没有安排扶贫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