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3日

  2020年清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0年1月16日
  2020年清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清河区农业农村局为独立编制的行政机构,主要职责为:(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农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农药、种子、肥料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农资市场的整顿、质量监督;负责制定农机发展规划;农机管理和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农机新技术推广与培训;引进新农机具。(二)负责机关事务协调;政务、后勤;人事劳资;财务、档案、印章管理;文件催办、查办、保密;安全信访、信息收集、处理、传递和反馈;综合材料。(三)负责全区种植业结构调整;农情调查、上报;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农业试验、示范科技推广;绿色食品开发;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财务管理;仲裁农村各项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管理;全区多种经营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新品种引进、开发、蔬菜、果树等新技术推广、科技培训、指导;对农业、农村方针政策法律的调研、组织实施;土地及全区“三农”综合调研。(四)负责全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的制定,重点龙头企业的评定、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企业档案和产业化项目库;负责全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使用的立项、审核工作;研究拟定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培训、宣传工作。(五)负责受理本地区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申请及材料审查工作;负责“三品”生产基地日常监管、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工作;配合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和产品抽检。(六)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市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全区配套政策和管理细则。负责组织开展全区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状况的动态监测、统计和扶贫信息化工作;负责做好贫困户生产发展和产业化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做好项目的申报、督导和验收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清河区农业农村局下设11个股:办公室、财务股、种植业股、农经股 、农田建设股、畜牧股、防疫股、科教社会事业股、农机股、种子管理股、农业气象股。
  现有行政编制人员14人,保障人员27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表附后)
  1、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0年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9、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20年清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71.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1.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同比增加15.51万元,增加9.96%,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项目增加。
  (二)支出情况。2020年清河区农业农村局预算支出总计171.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7万元,项目支出19.00万元。支出同比增加15.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项目增加。
  (三)2020年预算收入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收入增减情况。2020年清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收入171.21万元,比上年增加15.51万元,增幅9.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21万元,同比增加15.51万元,增幅9.96;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项目增加。
  支出增减情况。2020年清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总支出171.21万元,同比增加15.51万元,,增幅9.96%,其中:基本支出152.21万元,增加19.24万元,增幅14.47%,项目支出减少3.73万元,增幅-16.41%,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0年清河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0.49万元,其中各明细科目支出为:办公费1.62万元、水电费1.17万元、邮电费0.78万元、差旅费1.50万元、福利费0.39万元、办公取暖费10.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其他交通费10.62万元。
  三、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3.6万元,同比增加1.6万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车辆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无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无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清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车辆3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0年纳入预算的项目3个,部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9万元。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扶贫资金3万元,具体为扶贫工作经费。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一、213农林水支出01农业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208农林水支出05农业05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8、一般公共服务:一、213农林水05农业99农垦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其他扶贫支出
  二、213农林水01农业08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春秋防疫经费、春秋防疫疫苗款。
  三、231农林水01农业09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农业土地仲裁培训经费、土地仲裁工作经费、肖台子灰场租赁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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