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6日
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2022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22年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2022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情况表
8.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 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11. 2022年部门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2.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
13.2022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支出情况表
14.2022年部门专户支出情况表
1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6.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7. 2022年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18. 2022年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标准质量和上市后风险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及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十五)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依授权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相关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八)负责拟定全区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二十)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二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二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二十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二十四)承担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赋予本部门涉及的生态环境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职能转变。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个单位预算,预算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2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22年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377.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7.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同比增加0.06万元,增加0.0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
(二)支出情况。2022年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计377.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5万元,项目支出40.04万元。支出同比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同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
(三)2022年预算收入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收入增减情况。2022年,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377.22万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增幅0.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22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增幅0.01%;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增幅0。
支出增减情况。2022年,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总支出377.22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增幅0.0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2万元,增幅1.12%;项目支出减少3.66万元,降幅8.37%。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工资调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2年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4.11万元,其中各明细科目支出为:办公费0.91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万元、办公取暖费3.05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4万元、工会经费0.4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维修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关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债务支出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我单位认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围绕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2022年纳入预算涉及资金377.2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23.07万元,公用经费类项目14.11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40.04万元。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安排扶贫资金0万元。
6、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科目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请点击下载查看: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