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营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报表公开

来源: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6日

  

  清河区营商局部门预算

  (2022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22年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2022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情况表

  8.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 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11. 2022年部门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2.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

  13.2022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支出情况表

  14.2022年部门专户支出情况表

  1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6.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7. 2022年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18. 2022年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乡(镇)街、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负责推进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乡(镇)街及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区公共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对区(中、省、市)直部门进驻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七)负责全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行政审批工作和各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及代办机构建设。统筹负责“互联网+政务”建设推进及政务服务和8890服务平台的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八)负责8890非紧急类服务平台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监管工作,指导区民心网工作。

  (九)承担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承担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赋子本部门涉及的生态环境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ー)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清河区营商局 1家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清河区营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2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22年清河区营商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3.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同比增加7.03万元,增幅13.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保险增加。

  (二)支出情况。2022年清河区营商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计53.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支出同比增加7.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保险增加。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

  (三)2022年预算收入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收入增减情况。2022年,清河区营商局部门预算收入53.24万元,比上年增加7.03万元,增幅1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24万元,同比增加7.03万元,增幅13.2%;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增幅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保险增加。

  支出增减情况。2022年,清河区营商局部门预算总支出53.24万元,同比增加7.03万元,增幅13.2%,其中:基本支出增7.03万元,增幅13.2%;项目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幅0%。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及保险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2年清河区营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6.12万元,其中各明细科目支出为:办公费0.9万元、差旅费0.27万元、工会经费0.11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维修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办公取暖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劳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关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1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减无变化。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清河区营商局债务支出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月1日,清河区营商局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营商局部门(单位)预算支出53.24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填报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其中,项目预算绩效金额3万元,项目3个;并填报了《事前绩效评估(政策)绩效目标目标申报表》。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安排扶贫资金0万元。

  6、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科目根据单位情况填列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请点击下载查看: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营商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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