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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铁岭市清河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清河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日

  关于铁岭市清河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2月19日铁岭市清河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赵宏旭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3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2024年全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同比增加2024万元,增长11.3%,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和调入资金等收入后,总收入138802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75790万元,加上上解上级和结转下年等支出后,总支出13880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1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和债务转贷等收入后,总收入13161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7770万元,加上债务还本及结转下年支出后,总支出1316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社保基金收入预计实现12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社保基金支出11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33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612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9364万元,缺口部分3236万元通过本级一般预算弥补,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92万元、上年结转144万元,总收入236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3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五)执行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情况

  2023年是清河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更是清河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区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区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攻坚克难、创新突破,不断理顺预算管理体制机制,全力以赴抓收入、优支出、兜底线、保重点,为清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1、聚力夯实基础,全力以赴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在“税收征管”上下力气。加大骨干企业和重点行业税收监管,加强退税回缴跟踪管理,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税收管控,全面清理土地出让、建设开发等重点环节一次性税源,全力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圆满完成了“首季开门红”和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二是在“向内挖潜”上做文章。认真落实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机制,实现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理与规范会计核算及部门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全年累计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809万元,统筹用于基本民生保障和重点项目支出,有效缓解了财政资金压力。三是在“借力发展”上谋出路。全年争取新增债券资金0.71亿元,加快推进了园区基础设施和清河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全年争取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1.7亿元,全力化解存量债务,有效降低我区债务风险;全年到位各类上级专项资金5.6亿元,完成市下任务的101.8%,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资金2.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9亿元,一般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增长8%,全区“三保”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2、聚力优化服务,坚定不移稳住经济发展大局

  一是靠前服务“解企忧”。不断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惠企政策落细落实,在严把增值税留抵退税风险防控关口的同时,确保各类税收政策精准直达市场主体,为企业创新发展蓄势赋能,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财税力量。二是精准服务“优环境”。聚焦重点领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联合发改、工信等职能部门深入企业开展专项调研,全面摸清企业发展现状、了解企业诉求、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全年投入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和惠企资金5041万元,努力打造优质创业环境和发展平台,全力夯实财源建设基础。三是创新服务“添动能”。充分发挥财政金融保障职能,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金融服务的精准性、直达性、便捷性,为全区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2023年,协调驻区各金融机构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120笔,贷款金额8900万元;新增个体工商户贷款920笔,贷款金额11000万元。

  3、聚力协调发展,不遗余力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三保”支出放在财政预算执行的优先位置保障,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政府的“紧日子”换老百姓的“好日子”。全年“三保”及其他刚性预计支出6.5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9%,较上年同期增长5.5%。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投入教育资金9100万元,支持教育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了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全年筹集强农惠农资金3435万元,确保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持续落实惠农政策。全年投入财政资金5320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民(涉农)政策资金全部实现“一卡通”集中发放,占应发放金额的100%。筑牢社会保障体系。全年投入资金14750万元,用于兑现困难群众救助及优抚等各项惠民政策,进一步提升我区社会保障水平。夯实卫生健康基础。全年投入资金3750万元,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问题。

  4、聚力提质增效,坚持不懈深化财政改革管理

  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动预算绩效创新提升,在“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基础上,向政府债券资金等专项领域和上级转移支付领域拓展,探索构建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积极完善区乡财税体制。以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争取省、市对我区政策倾斜,不断完善乡(镇)街收入分享、基本财力保障等体制政策,提升区级财政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2023年,区本级累计调拨各乡(镇)街基本财力保障资金2750万元,有效缓解了部分乡(镇)街财政运行压力。加大财政监督核查力度。规范预算单位和乡(镇)街财务核算管理,针对部门决算与财务决算账表不一致等薄弱环节,依托一体化系统加大财政总会计与预算单位账务的横向比对,不断完善区本级与乡(镇)街、区财政与区直预算单位之间的账务核查机制,切实提升全区财务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虽然一年来全区各项财税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增收乏力态势日益凸显,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制约区内传统产业发展,新进招商引资项目投产达效仍需时日,在未形成新的有效产业支撑前,短期内缺乏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二是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不强,产业类项目支撑不足,财源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适应经济新常态,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的谋划还不够;三是“三保”及民生类专项配套等刚性支出需求增长较快,预计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区仍将面临收支矛盾突出、资金保障困难的潜在风险。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财政运行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突出做好“三保”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增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为全方位推动清河高质量发展贡献财税力量。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400万元,与上年预计数比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18700万元、非税收入2700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250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168万元和调入资金15646万元后,收入总计767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5855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3698万元和债务还本支出7168万元后,支出总计7672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0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4098万元后,收入总计6098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55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450万元和结转下年4098万元后,支出总计609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保基金收入安排13045万元,同上年决算预计数比增长6%;社保基金支出安排12730万元,同上年决算预计数比增长5.9%。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9937万元,同上年决算预计数比增长6.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安排9937万元,同上年决算预计数比增长6.1%。

  三、提振信心,坚定决心,科学谋划2024年财政工作

  (一)着力统筹资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大力培育新兴财源,扎实组织财政收入,推动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加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与本级相同领域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对投向相近、零星分散资金的整合力度;优化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区级政府公物仓资产共享调剂机制,推进国有资产集中运营管理,稳步提升国有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重点保障刚性支出、急需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有限的财政资源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二)着力精准施策,持续稳增长促发展

  继续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精准实施惠企政策,帮助企业减负纾困;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我区重点产业和实体经济,形成产业招商、财源培植、投资拉动的综合效应;持续加大政府债券申报争取力度,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拉动政府有效投资。

  (三)着力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调整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推进区乡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形成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财政分配机制;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构建现代化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跟踪监控、事后评估问效,提升重点领域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深化区属国企改革,推动市场化转型,有效盘活国企“三资”,进一步增强国企“造血”功能,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四)着力风险管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坚持跨周期逆周期调节,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及时调整预算和完善政策,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统筹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完善偿债保障机制,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加强部门预算闭环监管、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和财务管理监督检查,不断规范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的财政各项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既有新的挑战,也有新的机遇。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区委的工作部署,虚心听取区人大和区政协意见建议,提质增效、开拓创新、迎难而上、真抓实干,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保”支出: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公教人员工资和保单位基本运转。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财政转移支付: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中央、省和市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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