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办条件

来源:         清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2-12-12

  申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4、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5、 办公场地证明;

  6、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