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清河区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铁岭市清河区司法局 时间:2021-12-13

  清河区关于2020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作情况的报告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新发生的政府失信行为进行细致排查,实现全区政府失信行为台账的动态化管理;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对梳理完成的全区失信行为清单进行逐项销号;对重点部门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防止新的失信行为发生。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应上尽上”,经梳理确认全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共计922项;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制度。

  (三)开展好“局长跑一趟”专项行动,切实提升办事效率。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并通过政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下发,按照方案时序时间节点任务持续推进。相关部门领导通过陪同办、亲自办、监督办、专项办等体验方式办理服务事项32件次。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情况

  (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年初铁岭市清河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及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铁清依组发〔2020〕3号),明确了各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执法监督岗,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等;各执法单位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等事项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及站时公示。

  (三)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要求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事项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

  (四)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辽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对每个执法案件从立案审批、证据调查、审查决定、执行结案进行全过程把关,特别是对办案过程中使用规范性文书、正确适用法律等方面要严格把关,力争使每一个案卷都符合规范。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情况

  (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重点执法单位设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等。区公安分局还设有法制监察大队,对日常案件进行受立案监督巡查,对刑事、行政案件进行巡查、保证案件质量。

  (二)建立、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各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一级制定并下发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梳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项目,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的相关制度。同时,加强外界执法监督,切实做到行政处罚统一裁量标准,真正做到“一把尺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一面。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情况

  (一)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邀请市司法局李化民副局长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授课,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清河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严格执法进一步提升。各执法部门能够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上级制定并下发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督促执法人员提升业务水平。同时坚持把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规范化建设与文明执法及密结合起来,使执法人员确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情况

  (一)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标准体系各项制度,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对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及行政应诉各项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实现行政复议标准体系实施全覆盖。

  (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3件、政协提案52件,办理率100%。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切实做到科学决策。

  六、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4月21日,中共铁岭市清河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中共铁岭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铁岭市清河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二)贯彻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在区委法落实党治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转发了《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 的通知》的通知(铁发委办发〔2020〕1号)文件。区委书记梁德文强调,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贯彻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中共铁岭市清河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