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我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切实加强对车辆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管理,规范货物装载标准,禁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站、矿、场),确保我区治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现对我区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4--76119229
企业名称 |
年货运量 (万吨) |
源头货 物名称 |
企业法人 |
地址 |
监管单位 |
监管人员 |
辽宁清河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 |
65 |
粉煤灰 |
杨辉 |
清河区 虹光街31号 |
清河区政府 |
铁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清河大队 |
刘锦辉 |
刘兴元 李霞 |
辽宁金正大 生态工程 有限公司 |
30 |
复合肥 |
李华波 |
清河区 园区工二街 |
清河区政府 |
铁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清河大队 |
刘锦辉 |
刘兴元 李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