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兽医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村级动物防疫员职业化、专业化、年轻化。现将村级动物防疫员聘用改革方案公示如下:
清河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聘用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1〕439号),为推进我区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兽医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现拟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改革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村级动物防疫员聘用改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录用、注重素质”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在保证现有每个行政村村级动物防疫员现有经费拨付渠道及年补贴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实行几个行政村共用1个村级动物防疫员,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促进村级动物防疫员职业化、专业化、年轻化,从而解决动物防疫难题、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的服务力量,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属地推荐,择优录用的原则。
3.精简、优质、高效的原则。
三、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村级动物防疫员17名(其中:张相镇5名,杨木镇6名,聂家乡5名,红旗街、向阳街1名。),男、女不限。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清河区户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服从组织领导。
(三)身体健康,热爱畜牧兽医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四)年龄满18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畜牧兽医专业、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乡村兽医、会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有违法犯罪劣迹或受过刑事处罚的;正被纪检、司法、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参加过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五、选聘程序
由各乡(镇)街组织所辖村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有意愿的可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按选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乡(镇)、街根据初审结果按照“一村一人”数量进行人选推荐(张相镇推荐13名,杨木镇推荐15名,聂家乡推荐10名,红旗街推荐2名,向阳街推荐1名)。区农业农村局、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名次先后择优确定选聘人选(各乡镇单独排名,红旗街和向阳街一起排名),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区农业农村局、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会研究,择优确定最终选聘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村级防疫员主要工作职责
1、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等宣传工作;
2、实施动物免疫工作。按乡(镇)畜牧兽医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实施强制免疫注射、佩戴耳标,填写发放免疫卡,填写报送免疫档案。
3、做好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以及动物防疫信息的采集和上传工作。
4、做好畜牧保险基本情况摸底调查,专用耳标的佩戴,档案填写报送工作。
5、协助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按照畜牧兽医部门规定和要求,协助实施临栏产地检疫,查验免疫情况等;
6、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疫情普查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
7、实施消毒灭源工作。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对畜禽饲养场,畜禽及其产品运输等实施消毒,按要求填写,报送消毒记录等。
8、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按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实施畜禽死亡情况调查,相关资料报送,发现的死亡畜禽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要求协助进行无害化处理等。
9、畜禽饲养统计工作。定期实施本责任区内的畜禽饲养情况调查,按场(户)分类统计报送,并对责任区内动物卫生和畜牧行业其他有关信息情况等进行调查统计和报送。
10、实施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畜禽饲养管理、良种推广、疫病防治咨询等工作。
11、日常巡查工作。对所负责的行政村进行日常性全面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内容要详实具体,数据真实准确,时时掌握本村养殖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所在动监所,协助做好畜禽饲养场监管和疫病监测采样工作。
12、对养殖场户外引畜禽进行及时登记,并做好隔离观察和补免工作。
13、负责畜禽粪污治理相关工作,并服从当地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的领导。
14、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七、管理形式、岗位设置及薪资待遇
村级动物防疫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期为1年,首次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签定聘用合同,综合岗位实行坐班制管理,其它岗位的村级防疫员实行走班制管理。所有村防员的具体分工由其所隶属的农业中心检疫分中心(乡镇动监所)统一安排。受聘人员年终由区农业农村局、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考核。村级动物防疫员薪资待遇实行补助制,补助标准按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额按比例分配(附:岗位设置及补助标准表)。
注:受聘人员自行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受聘人员的食宿、交通工具等费用由个人解决。
八、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范 永 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谭 强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芷嘉 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方晓东 区农业农村局畜牧股股长
矫 捷 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检疫中心主任
刘 野 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疫控中心主任
陈起威 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检疫中心
副主任(负责张相所工作)
白玉明 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检疫中心
副主任(负责杨木所工作)
本方案由铁岭市清河区农业农村局、清河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设置及薪资补助标准表(按2022年标准分配)
附件2:村级动物防疫员推荐表
附件:1
岗位设置及薪资补助标准表
(按2022年标准分配)
岗 位 |
负责区域 |
人 数 |
工资 |
张相所 |
|
10名 |
|
岗位1 |
二台子、东华、大孟、谢屯 |
1 |
15000 |
岗位2 |
张相屯、十八道 |
1 |
15000 |
岗位3 |
南台、三台子 |
1 |
15000 |
岗位4 |
前马、尹家 |
1 |
15000 |
岗位5 |
石家、闫家、斛米沟 |
1 |
15000 |
岗位6 |
东老谷峪、西老谷峪 |
1 |
15000 |
岗位7 |
广东山、金家沟 |
1 |
15000 |
岗位8 |
红花甸、聂家沟、喜鹊沟 |
1 |
15000 |
岗位9 |
曾屯、腰堡、罗堡 |
1 |
15000 |
岗位10 |
负责张相所23个村防疫的综合工作 |
1 |
22500 |
杨木所 |
|
7 |
|
岗位11 |
前杨木、后杨木、郎屯、新兴 |
1 |
15000 |
岗位12 |
八社、九社 |
1 |
15000 |
岗位13 |
杨家甸、泉眼沟 |
1 |
15000 |
岗位14 |
富饶、肖台子、养马、打车 |
1 |
15000 |
岗位15 |
佟屯、关屯、北大沟 |
1 |
15000 |
岗位16 |
后马、汪哆罗束、货郎屯 |
1 |
15000 |
岗位17 |
负责杨木所18个村防疫的综合工作 |
1 |
22500 |
注:根据工作需要和养殖现状可随时调整村防员负责区域
附件2:村级动物防疫员推荐表.docx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3日—7月21日,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反映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
来访电话:024—72177103 024—72175388
来访科室: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
地址: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道清河路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