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
<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的通知(辽人社规﹝2023﹞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现将铁岭市清河区1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予以公示(具体法定代表人、地址、办学内容)。公示日期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止,如有疑义请向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室反映,或拨打监督电话:024-72115176。
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序号 |
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办学内容 |
有效期期限 |
1 |
铁岭市清河区腾凡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铁岭市清河区东宁街27号 |
张也 |
电工、农作物保员、艾灸保健、家庭教育指导 |
2024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