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
<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的通知(辽人社规﹝2023﹞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现将铁岭市清河区1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予以公示(具体法定代表人、地址、办学内容)。公示日期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室反映,或拨打监督电话:024-72115176。
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序号 |
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办学内容 |
有效期期限 |
1 |
铁岭市清河区德泰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昌盛路12号1-16红旗街综合楼3幢1-16 |
胡泊 |
互联网营销师、消防设施操作员初、中级,安全员初级。 |
2024年5月8日至2027年5月7日 |
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