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未来24小时,清河区将出现5到10毫米的雪,降雪将导致路面湿滑、能见度下降,道路结冰。自11月25日19时起,启动大雪冰冻灾害Ⅳ应急响应,要求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防范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运输领域,要求公安部门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道路管控,强化现场指挥、交通引导、限速限行等措施;交通运输部门单位提前做好预案,强化指挥调度,合理调配运力,一旦因恶劣天气影响出现大面积延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住建领域,做好水、气、暖、排水等运营保障,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重点抓好防风、防冻、防火、防滑、防高处坠落等措施落实,恶劣天气下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严禁从事各种室外、露天施工作业。
城市管理领域,盘点并补充工业盐、融雪剂、扫(铲)雪车等清雪除冰物资,完成设备调试,全力保障全区道路和桥梁畅通。
电力领域,提前采取预防性措施,全面做好电网防寒潮、防雨雪冰冻等各项工作。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方面,提高重点人群、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针对性,进一步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其它行业各领域,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从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强化隐患排查。及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对极端寒潮天气措施,重点检查区直管企业,尤其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着力强化安全管理基础,严格责任措施落实,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报送寒潮相关信息,掌握实时天气情况和强降雪防范工作情况,做到通信联络畅通、应对及时、调度规范。各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应对状态, 24小时待命,如遇突发险情、灾情确保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