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清河电厂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号厂房
建设地点: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总建筑面积:4801.60平方米
建筑高度:9.16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对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上报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清河分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公示日期:2023年4月23日-2023年5月4日
规划审批管理股电话:024-72188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