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做好土地利用、土地储备及供应工作。一是划拨供地1宗。垃圾转运站项目,面积3900㎡。二是协议出让供地1宗。原托老所地块,面积120㎡,补缴出让金5.52万元。三是划拨供地1宗,垃圾转运站车辆维护站,面积989㎡。四是运用专项债券收储土地。该项工作列入了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才能使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卷资金,我局属于市局的派出机构,无法设立土地储备中心并列入名录管理。我区目前符合条件的有4宗地,分别是绿园小区:3.09737公顷;清河湾壹号:4.16936公顷;利均房地产:1.0825公顷;泰莱十六区:20.6829公顷(已供地10.1235公顷)。其他县区如“开原上报9宗地、铁岭县上报3宗地、银州区上报4宗地,其余县区未上报。五是批而未供工作。清河区批而未供面积为24.6652公顷,其中清河区经济开发区0.67公顷,共涉及我区五个批次的建设用地。
2、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一是如期完成2024年度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变更图斑总计121块,耕地总量增加约20公顷。二是加强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积极解决不动产登记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三是加快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本年度编制村庄规划任务7个,目前村庄规划初稿已完成,11月底前完成终稿并申报批复。四是完成了清河水库土地确权工作。积极核对水库确权测绘成果,132米水库范围内国有土地总面积为4376.9公顷,其中争议区国有土地面积79.6公顷,无争议国有土地面积4297.3公顷。争议区土地不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按照不动产登记规则,本次发证土地范围为无争议国有土地面积,争议区土地使用权属确认工作暂时搁置。目前132米高程确权数据成果已与周边各村完成核对,各村均已盖章确认结果,权籍调查工作顺利完成。清河水库确权结果正在公示中。
3、行政审批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完成了沃尔丰农业科技一期办公室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二是完成了万象新城二期二段C4、C5号楼、国家电投铁岭市百万千瓦级风光火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配套电蓄热储能调峰项目、脱硝用尿素代替液氨改造工程项目放验线工作。
4、积极落实耕地保护工作。耕地林地保护持续做到三个不减少,保证清河区12404公顷基本农田不减少,15866公顷耕地保有量不减少,保证清河区34万亩林地不减少。一是完成了杨木林子镇新兴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通过备案,新增粮食能14.25万公斤。二是完成了铁岭市超标准绿化廊道专项排查2块地块。三是2023年立项2024年实施的土地开发项目工程已竣工,预计清河区新增耕地建设用地指12.41公顷,占补平衡费收取631万元。现数据库中有建设用地指标19.9638公顷,(旱田指标12.3353公顷、水田指标7.6285公顷)。省道草开线改线工程补充耕地面积10.8658公顷,已完成。辽西北供水工程补充耕地面积3.1327公顷,已完成。
5、矿管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一是积极编制了《清河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二是完成了矿山复绿工作。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中涉及清河2个地块,现工程已完工,并通过验收已报市局申请销号。三是完成了杨木林子镇泉眼沟建筑用花岗岩集中开采区进行勘察竞争性出让前期相关工作,划定矿区范围0.2458平方公里,估算储量约630万立方米,可采储量562.93万立方米。本次计划设定生产规模为30万m³/年,出让年限为8年,计划出让240万m³。目前,采矿权价款347.21万元已送到税务部门,待税务部门审核后缴纳。
6、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一是完成省道草开线改线工程组报卷,总面积11.8743公顷,其中,农用地11.8321公顷,建设用地0.0422公顷。现正在进行省市联审及 16个单元模块中的部分单元审核,待林地获批后联系市局正式上报省厅。二是国道102线改线工程(清河段),永久用地总面积25.460382公顷,其中,集体土地24.547913公顷,国有土地0.912469公顷,另外临时用地8.7292公顷。目前正在推进征收工作。三是辽西北供水内蒙古支线工程通辽线辽宁境内段工程(清河区),用地总面积为3.3767公顷,涉及征收土地补偿1618281.00元,已上缴到我区征收土地补偿款专户,目前正在进行股室联审及16个单元模块审核工作,材料完善后,报送市级联审及16个单元模块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省厅。
7、认真开展“绿满铁岭”植树造林活动和绿化村建设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了“绿满铁岭”活动,陆续开展“村屯绿化、城市绿化”等七项系列活动。二是完成春季造林700亩,村屯绿化6个。其中完成中央财补造林任务300亩,村屯绿化400亩。栽植绿化树木2万余株,投入约120万余元。三是积极发展林业产业。全区榛林面积达到4.5万亩,榛子加工销售企业10家,加工销售量达500吨,销售额达0.3亿元。
8、林业资源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完成了2024年度区林长制工作。编制计划并发布了林长令,发布《林长令》1次,发送《林长提示单》8份,林长巡林4次。二是落实清河区“小开荒”巡视整改任务。“小开荒”数据摸底调查面积822亩,并进行了“小开荒”数据落地上图工作,出色地完成了此次整改工作任务。三是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测普查4次。四是推进了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率先在全市完成了草原样点监测调查。开展了3次不一致图斑调查,现已通过省林草局审核,涉及调查费用3.5万元。同时进行了林草湿荒普查二级地类确认,培训已经结束,外业调查数据已封装、调查软件正在熟悉操作中,外业调查将于11月25日开始。预计调查费用15万元。
9、法规监察、行政执法及信访。一是完成利钧地产民事诉讼应诉工作及平安清河建设和扫黑除恶相关工作。二是完成了省、市两级关于2个整改销号案件的现场检查工作。同时完成了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的上报工作,摸排上报图斑710个,数据上报175条。完成了2023年度森林卫片执法41个图斑组卷工作,待审批。三是办理信访案件2件,办结2件,市长热线投诉件7件,办结7件。
10、清河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入库。按照辽自然资登记函【2024】39号《关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入库工作的函》,现已领取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将于2024年11月22日前报送《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基本情况台账》。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续进行中。
11、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此次清查工作包括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5类自然资源资产。目前,我局成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清河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联系作业队伍对清河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进行预算报价。其他县区如调兵山市已做好项目预算,其余县区未上报。
10、森林防火及地灾防治工作取得成效。完成了清河区森林防火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了清河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