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清河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6-1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扎实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服务脱贫攻坚大局,精准核实存量危房,完善评议公示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行危房加固改造。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

  (一)基本原则

  1.经济实用。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好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自愿自主。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

  3.公平公正。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规范操作程序,及时公开扶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全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 25户,其中聂家乡12户、杨木林子镇 9户、张相镇 3户、向阳街道 1户。

  二、补助标准及资金管理

  (一) 补助标准。执行由省财政厅、省住建厅2023年12月5日联合提前下发的《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 改造补助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社【2023】678 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补助资金应严格执行分级分类标准,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C级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每户0.5万元,D级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每户2.5万元。

  (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发放制度,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者变相使用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拨付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账,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确定后一次性拨付乡(镇)街道账户,再通过银行一卡通拨付给危房改造户。

  三、房屋鉴定及改造方式标准

  (一)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实施修缮加固,可由乡(镇)街或村统一规划,确定后上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严格控制改造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危房改造户必须同乡(镇)街政府(办事处)签订危房改造三方协议,明确承诺建房质量和标准,如有D级异地选址翻建的,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不按规定要求施工的、第三方验收不合格的、未履行协议承诺的,采取缓发或不予发放中央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强化风貌管理和技术服务。规范农村建房,加强新建农房风貌管理,使改造后的农房体现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并在一定范围内保持协调统一的建筑风格。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应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按协议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危房改造技术参数见附件1)

  (四)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街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及档案管理情况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全国危房改造录入系统要同步跟进录入,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完善。在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户纸质版档案收集存档及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纸质版档案危房改造目录见附件2)。

  四、有序实施危房改造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各乡(镇)街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扎实做好农村符合六类人群危房、无房户的核定统计工作,建立台账。

  (二)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公开栏公示。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各乡(镇)街要在2月10日前完成疑似农村危房摸底上报工作;我局在3月10日前聘请省鉴定第三方完成疑似危房改造户的CD级鉴定;4月30日前根据天气情况适时开始施工; 9月30日前全部竣工,竣工率达100%;10月30日前全部验收完毕。

  (四)监督检查、综合验收。各乡(镇)街要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月25日前将工程进度情况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室,11月10日前报年度危房改造总结材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全力协调积极推进。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把五个基本。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机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要严格执行住建部农村危房建设要求,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以强化责任心、提高落实能力、乡村振兴战略,及时宣传报道危改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再上新台阶。

  

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