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补助条件的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住建局。
(1)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六类人群,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本人签字(手印)。
(2)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并公示。村委会接到危房改造户的申请后,应及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材料包括姓名、家庭类型),并将公示情况拍照留存备档。经评议认为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街政府(办事处),对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退回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镇)街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认为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级审核。
最后区住建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对申报上来的名单核实身份,聘请省鉴定第三方进行等级鉴定形成2023年危房改造台账,报市住建局、省住建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