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乡村振兴局共计推送修缮翻建改造帮扶对象危房7户12人。C级5户10人、D级2户2人,属住建局计划内危房改造,3月前已完成农村危房排查工作并建立台账。今年清河区执行由省财政厅 省住建厅于2023年12月5日联合提前下发的《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 改造补助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社〔2023〕678 号和省财政厅 省住建厅于5月23日再次联合补充下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4〕199号相关文件,我局依据文件要求向乡(镇)街制定下发了《2024年清河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铁清住建〔2024〕48号。以上改造任务力争于11月末前全部竣工并聘请省级鉴定第三方完成验收。
二、补助标准
执行以上目标任务中2个文件指示精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补助资金应严格执行分级分类标准,六类重点对象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C级危房修缮改造中央资金补助每户0.5万元,D级危房翻建改造中央资金补助每户2.5万元。
三、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清河区危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类别
帮扶对象危房改造
(三)受益对象
7户12人
(四)实施期限
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
(五)资金规模及来源
总投资11万元,为7户12人改造危房。住建局危房改造计划内中央资金补助7.5万元、乡村振兴局帮扶对象资金补助3.5万元。
(六)酬金方式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七)实施地点
清河区
(八)责任单位及负责人
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副局长许佳新
(九)建设任务
改造帮扶对象C级危房修缮5户、D级危房翻建2户(住建局严格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资金补助)。
(十)绩效目标
巩固聂家满族乡4户帮扶成果、杨木林子镇2户帮扶成果、张相镇1户帮扶成果,确保帮扶群众不住危房,改造7户危房,满意度高于90%。
(十一)群众参与
群众民主监督机制;实现群众住房安全。
(十二)联农带农
该项目可通过为帮扶户危房改造,确保帮扶户住房安全,提升帮扶对象幸福感。
四、基本要求
(一)建设方式
我区将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房屋属于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级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二)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房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原则上,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
五、工作措施
(一)积极争取中央及省专项政策支持。在已经争取2024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基础上,继续向上积极沟通,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二)严格落实“第三方”房屋鉴定结果。按照上级要求,我区从2021年开始,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农村危房实行第三方鉴定。根据第三方房屋鉴定结果,制定本年度危房改造计划。
(三)加大农村危房改造督导力度。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2024年区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并设置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月调度制度。针对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改造任务,要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做到每天有人问、每周一会商、每月报进度。
(四)继续推进特惠制政策。要继续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制定多种特惠政策。鼓励农户提前购买建筑材料以备2024年尽早开工建设,在推进装配式住房、统一采购原材料、统一组织施工等现有政策上,积极开动脑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破解工作难题。
(五)巩固帮扶成果。一是开展质量“回头看”。区住建局组织人员力量,从6月份开始,对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改造后房屋的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结构等,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房屋质量合格。二是对改造后房屋进行动态监测。每年要于2月份及雨季过后两个时段分别组织一次改造后房屋结构普查,对因天气、地质等原因导致房屋再次破损或C级升D级的,及时组织修缮、改造。三是对已脱贫村老旧房屋进行重点监控。对建立脱贫村建档立卡户老旧房屋进行重点监控,一旦发现新增危房,在做好安全保障的同时,第一时间列入改造计划,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改造。
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