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食安委2021年食品安全
重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汇报
清河区食安委按照《铁岭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为抓手,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如下:
1.充分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对19个冷库实行挂牌监管。及时准确上报溯源信息。利用现有资源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销售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
2. 继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工作。区市场局配合卫健局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疫情的风险,每周推送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名单,截止现在共监测人员1083人次,监测外环境样本 1849个。
清河区交通运输局对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实行备案制,建立车辆、人员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更新。截至目前,清河区共有5家冷链运输车辆企业。经排查确认上述企业和个人车辆均为普遍运输水果、蔬菜、雪糕、国产冷鲜肉等,未运输过进口冷冻食品。对企业和个体运输车辆建立了冷链运输车辆疫情防控微信群,要求车主对车辆运输信息进行日报,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交通部2019年17号令《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必须使用有冷藏保鲜设备的专用车辆进行货物运输”;对4.5吨以下冷链运输车辆,符合规定的马上办理许可,纳入监管,落实专人专管。
截至目前,没有报告和发现运输进口冷冻食品情况。
3. 配合上级部门加快推进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供需对接。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保健食品备案实施清单、办件数据以及“好差评”数据等实时汇聚。全面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系统应用,积极推广“食安辽宁码”应用。不断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深化与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合作,提升“互联网+食品”监管效能。
4. 区农业农村局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重点区建设,打造食用农产品追溯示范重点区,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5. 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对清河区农贸大厅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工作衔接,推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地落实。强化源头管控。在清河区两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动完善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清河区农业农村局对5家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试行发放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工作,已有57.4吨农产品开具1.62万张合格证。
6.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划分,按照风险分级进行动态监管。辖区内有生产企业30户,A级7户,B级11户,C级6户,D级6户。流通环节食品销售者306户,A级200户,B级77户,C级29户c餐饮服务单位255户,A级9户,B级116户,C级118户,D级12户。生产加工小作坊24户,A级1户,B级6户,C级17户。持续推进放心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7、由于我区卫生健康局不具备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文本资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文本由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8. 2021年清河区市场监管环节食品安全抽检量计划达到171批次。截止现在累计抽检了183个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45批次,普通食品90批次。具体为:蔬菜40个批次;猪牛羊肉12个批次;粮食13个批次;鸡蛋3个批次;水果26个批次;饼干、糕点16个批次;月饼4个批次;食用油7个批次;肉制品13个批次;白酒12个批次;罐头、饮料13个批次;坚果10个批次;乳制品4个批次;豆制品5个批次;面制品5个批次;清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无粮油检测中心,所有检测任务已委托市粮油检测站代为办理。10月12日市检测站到我区扦样,覆盖三个乡镇,两个街道,共扦样29个,全部为玉米样品。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清河分局按照省市区要求,积极开展森林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工作任务,对全区榛子进行抽查,省级抽查共八个批次,其中杨木林子镇三批次,聂家乡一批次,张相镇两批次,红旗街两批次。全部检测合格。确保不合格榛子坚决不能上市,同时积极开展森林食品执法检查,解决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森林食品案件,从源头上防止假冒森林食品流入市场。加强宣传《种子法》、《森林植物检疫条例》保护森林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权益,对依法经营者好的经验大力宣传,形成依法生产经营良好氛围。严把产地检疫关,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森林食品流入市场。
清河区农业农村局检测农产品蔬菜48批次,水果8批次,牛奶2批次,合计58批次农产品,合格率100%
9. 大力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认证和管理等工作。目前,清河区共有绿色认证企业2家、有机认证企业3家、地理标识企业一家,其中:8月1日前开旺源榛子合作社完成企业续展申报。10月底,北绿大米完成企业年检。
清河区农村局稳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发展道路,以质量带动品牌,以品牌带动规模。持续发展绿色基地建设,建设2个绿色食品观摩基地。
10. 区公安局认真开展“昆仑2021”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通过多平台宣传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11. 启动“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加大对种植养殖者安全用药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
清河区农村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农户、农事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生产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200余人次,车辆80余台次。严格执法管理,多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合计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执法车辆60余台次。
12. 继续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每月开展专项检查并将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局 。
13. 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截止现在共办理食责险37户。积极为《食安辽宁》栏目提供素材10个。分别在3.15、5.15、政务公开日、食品安全周举办食品安全宣传,按照工作安排,我们还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走进明珠社区、铁岭市凯硕果果食品有限公司、大福来生活购物中心和进农村张相镇石家堡子村采摘园、走进聂家乡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五进”活动。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形成了全区上下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据不完全统计,在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我们共在清河广播电台播发新闻两次,发放各类宣传单和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0余条、在电子显示屏播发宣传标语400余条(1次),发布抖音2条,开通直播平台一处,出动宣传车辆30台(次)、参与宣传人员600余人(次)。
特别是区科协充分利用2021年5月24日至28日科技周期间,专门设立食品安全相关科普宣传、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板块,系统全面的介绍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的重要性,并分发了100份宣传资料,解答了30人咨询,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网信办开展日常监控,没有发现关于食品安全的网络舆情。
清河区司法局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到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实行定期安排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下发了《2021年度铁岭市清河区普法责任清单》,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作好相关工作,在平时工作中做到食品安全宣传贯穿到职能履行过程中。目前司法局目前正在起草清河区“八五”普法规划,已将食品安全宣传内容纳入到“八五”普法规划讨论稿中,待铁岭市“八五”普法规划下发后,经征求各单位各部门意见后以及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待市局文件下发后,清河区“八五”普法规划将以文件形式正式下发。
14. 深入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规范管理行动,督促经营者在明显区域张贴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能替代婴幼儿配方乳粉长期使用的提示语,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2021年已将乳制品抽检纳入抽检计划。
15. 清河区卫健局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方案。按国家统一部署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管理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上半年开展培训一次,培训24人。
16. 清河区农业农村局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通过先进植保设备及新型农药,进行3万余亩集中绿色防控及5万余亩次统防统治,近0.3万亩果园连续10年不用农药。连续3年完成农药减量任务。
17. 区农业农村局严格管控类耕地推行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退出水稻小麦等口粮种植,通过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先进技术,实现清河区化肥使用量负增长。
区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已于2018年8月21日成立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并联合各乡镇街及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对清河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及受重金属污染耕地,但在国家对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初步调查中发现已停产企业铁岭市清河区硝酸镍厂镉检测结果超标,区生态环境局已对硝酸镍厂加强监管,按要求设立标志牌。并加强与自然资源分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把准入关和疑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关。自然资源分局积极开展退耕还林工作。认真制定并下发了《铁岭市清河区“小开荒”清退还林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对影响我区生态环境建设的“小开荒”予以清退还林,同时,对全区境内现有“小开荒”清退后的生态修复任务进行重新划定,共涉及3个乡镇,计划还林面积3000亩,全部实施生态林栽植,确保打赢森林生态治理的攻坚战。
18. 对辖区内6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业户建立监管台账。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主体责任“七必须”事项清单行动,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建设检查,进一步完善覆盖采购、生产、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管控好经营环节关键风险点,加大对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力度,着力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19. 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现有7家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将持续推动全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 覆盖率达到70%。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比例100%。
20. 区市场监管局推动2家中型供餐单位实行 “互联网+明厨亮灶,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区卫健局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目前正积极联合教育局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
21. 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目前已对10家聚餐经营者进行了备案,一家已办理营业执照。
22. 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出动600余人次,重点对全区农村商店、小摊点、小餐饮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重点品类进行全面检查,责令下架过期食品价值1000余元。并定期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现已发布通报2期,并对一户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问题予以立案处罚款0.53万元。
清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清河大队通过农资经营主体统一管理及各部门有效配合,截止现在未发现各类违法行为。
清河区商务局积极协助主管单位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通过配合主管单位暗访走访等工作,严厉打击了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清河区食药侦大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对辖区餐饮单位和小作坊进行摸底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通过排查我辖区共有小型餐饮单位250家、中型餐饮260户、小作坊15户,对餐饮单位和小作坊的环境卫生、生产安全许可、原材料进货、食品的质量等问题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个别餐饮单位存不足之处,如加工操作场所简陋,食品处理区相关材料混在一起,卫生设施不足等等问题,并对其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23. 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活动,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组织餐饮服务单位参加网络培训2次,组织食品销售者参加网络培训2次。还于3月中旬对全区24家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
24. 对“饿了吗”“美团”2家外卖平台持续推行网络餐饮“食安封签”全域投放。持续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街)创建。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加强政策引导,推动集中经营。
清河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6月7日对辖区内博豪餐具消毒配送中心进行了监督检查,该企业是国家双随机抽检单位,按照双随机监督内容进行了现场评估,符合相关规定,留存意见书1份。提供2021年水质检测报告和上岗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各一份存入档案。
25.规范快餐和大众餐饮服务。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改革。清河区商务局,积极开展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工作,努力帮助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工作。同时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改革工作。
26.积极开展保健食品“五进”(进农村、进商超、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关注度。在2020年创建2家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和5家诚信店基础上。今年力争将我区35家经营保健食品的药房全面推进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保健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整治保健食品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审查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户外广告等媒介平台监管。
清河区文旅广局大力整治保健食品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审查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加强对清河区电视台、清河电台等平台监管。近年来清河区电视台、清河电台等平台广告没有保健食品类内容。
27. 严厉打击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免费体验等形式对食品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局对全区 17 家保健食品店进行检查,驱散聚集听课人员300名,并将11 家的听课桌椅进行封存。
清河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专家义诊、免费体验、组织旅游等形式对食品、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直销行为以及非法添加禁用药物成分和违规传销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对群众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会议等其它宣传方式及时向群众传达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与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在辖区人流密集地区世纪广场等多地,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2021年清河公安局组织分食药侦大队等其它警种部门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出动警力50余人次,宣传警车10辆次。发放各类宣传单千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百余人次。
区文旅广局严厉打击以组织旅游形式对食品、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的违法犯罪行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同时,还不定期对旅游社、旅游景区、景点和星级酒店进行突击检查,目前,全区文旅行业都能够守法经营,在食品安全领域没有违法犯罪行为。
28.清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多次组织专项小组对辖区内涉粮企业进行粮食安全检查,确保原粮安全入库。在2021年抽检工作中,大米抽检2个批次。
29. 清河区公安分局加强企业诚信管理,督促进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进境食品走私活动。采取巡逻、定期检查的方式认真对辖区餐饮单位和小作坊进行摸底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
30. 按照上级关于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完成全区90批次农产品、40批次畜产品及5批次鱼类共计135个批次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推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全区5家“两品一标”企业已经全部注册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并利用追溯平台内部账号开展监管执法检测工作。
清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