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环审表〔2020〕10号
关于《铁岭市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年储存40000吨玉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铁岭市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铁岭市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年储存40000吨玉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清河区杨木镇产业集聚区,占地面积4万m2,项目租赁原宏福饲料公司闲置部分厂区及设备。项目有烘干塔1座,烘干能力为200t/d,新配备4t/h生物质热风炉;现有圆形仓10个,总仓储能力1万吨;新建90m2彩钢房办公室一座,总投资500万元。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要求营运期热风炉燃生物质燃料,安装除尘装置,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参照20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物确认)。锅炉房建半封闭渣场,生物质燃料应建半封闭式堆场,减少粉尘污染。筛分工序要环境密闭,烘干工序要设置抑尘网。
2、要求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产噪声设备间安装隔声门窗,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
4、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建防渗防风防雨渣场,炉渣定期清理,封闭运输,出售用于制作有机肥;粮食杂质及除尘灰等固体废物收集后用作饲料。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标准自行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运行。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