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央环保督察清河区工作协调组
清河区环境信访受理和转办边督边改情况表
(第二十三批 2017年6月20日)
受理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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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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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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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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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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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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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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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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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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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区聂家乡张相镇西老虎峪附近及张家堡村、斛来沟村、闫家堡子村大量山林被开荒,破坏山林,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清河水库,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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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河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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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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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清河区林业部门、张相镇、聂家乡深入山区认真仔细的排查,张相镇张家堡子村、斛米沟村、闫家堡子村未发现大面积破坏山林开荒问题,但存在历史遗留“老荒”问题,其中斛米沟村110余亩、张家堡子村130余亩、闫家堡子村140亩。聂家乡西老谷峪村未发现大面积破坏山林开荒问题,但存在历史遗留“老荒”问题,约18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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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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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清河区政府于2017年5月20日实施的《铁岭市清河区清理“小开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针对排查出的张相镇张家堡子村、斛米沟村、闫家堡子和聂家乡西老谷峪村存在的老荒复种问题。具体措施如下:1、清河区林业局于5月17日和5月19日分别下发了《关于责成聂家满族乡林业站组织开展打击毁林开荒行为专项工作的通知》(铁清林发[2017]10号)和《关于责成张相镇林业站组织开展打击开荒(种荒)行为专项工作的通知》(铁清林发[2017]13号),责成聂家满族乡、张相镇林业站开展一次清理开荒(种荒)及滥采滥伐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紧抓重点村屯,加大排查力度,摸清底数,将山荒地数据登记造册,同时签订《退耕还林承诺书》。集中人力物力,组织开展除苗活动,确保今秋明春全部退耕还林。森林公安派出所全程介入毁林放牧、榛园除杂等滥采滥伐案件办理。
2、张相镇政府于2017年5月19日出台了《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清河区工作协调组交办第23批环境信访案件整改方案》(张镇政府发[2017]9号),一是由林业站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护林员成立除苗队伍;二是积极协调区森林公安配合包村工作队,全面组织协调开展工作;三是全方位开展清理“小开荒”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四是对清查的小开荒地块进行登记造册,明确小地名、四至及面积。各村要提供土地台账对非在册地块给予确认;五是重点打击大面积种荒、严重扩山边接地头等影响恶劣行为。
3、聂家乡政府于2017年5月21日制定了《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清河区工作协调组交办第23批环境信访案件的整改方案》(聂政发[2017]9号)。一是组织林业站护林员、村组干部的配合下对西老谷峪村山荒进行统计造册。明确小地名、四至、面积、林班、小班及种植品种等。落实责任制,杜绝村组干部瞒报漏报、弄虚作假。如有违者,乡政府给予严重处分。情节严重移交到司法部门处理。二是对种荒户进行除苗或从重经济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认识不到位的种荒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由林业站对组织种荒户签订退耕还林保证书,遵照村组干部劝导、林业站强制执行原则,确保今秋退耕还林50亩、明春退耕还林13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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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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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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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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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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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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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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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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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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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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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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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清河水库是一级水源保护区,明令禁止钓鱼,但有很多人偷着钓鱼,此情况已经持续了十年。举报人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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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河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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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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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晚22时56分接到信访案件后,于23时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和清河区环保局主要领导带队立即到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垂钓现象。5月19日早7时30分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和清河区环保局主要领导带队再次对清河水库周边进行巡查,未发现有垂钓现象。虽然现场没有发现垂钓现象,但是由于清河水库区域面积大,巡查人员有限,难免有偷钓鱼行为,举报问题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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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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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下午,清河区政府召开了区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受理信访案件相关事宜,经研究,会议决定:责成区水库管理局牵头负责打击水库钓鱼行为的工作。要加大打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整治方案,强化执法检查,落实监管责任。严禁在水库库区开展钓鱼活动,对进行钓鱼的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月20日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清河水库打击垂钓活动的整治方案》方案,明确了垂钓巡查责任人:白班:水政监察大队 负责人:姜凤海;夜班:辽宁省清河水库渔政站 负责人:任浩;机动:执法稽查大队 负责人:洪涛;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清水派出所 负责人:刘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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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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