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1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信访人 情况(选填) |
1 |
LN2020LX0917TL11 |
清河区锦宏汽车拆解厂没有任何手续,拆解汽车时产生噪音扰民,且废机油、废电池随意堆放,污染环境并存在安全隐患。 |
清 河 区 |
2020年9月18日,清河区发改局联合区环保局、应急管理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被反映问题的企业名称为铁岭市清河区锦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份,营业执照注册时间2020年3月25日,法人代表吴诗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主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与91211204MA108R6H3E批发、报废汽车拆解和再生利用。现场调查结果为该企业没有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环保方面: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由清河区环保局审批,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报备至清河区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环保验收工作。现场未进行拆解作业,未产生噪声。厂区内停放未拆解车辆,未发现废机油、废电池等危险废物随意堆放行为,地面为水泥硬覆盖,现场无存水和油污现象,涉及的相关环保设施已建成。安全生产方面:已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并按照专家所提意见进行了整改,但应完善安全生产内页资料。 |
部分属实 |
区发改局(商务)要求该项目在申报手续期间,立即停止报废汽车拆解和再生利用项目业务,并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受理资质认定申请、审批期间,停止该项业务。 2020年12月15日铁岭锦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完成环保验收。已完成整改。 2021年6月22日经辽宁省商务厅认定铁岭锦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证书编码211200000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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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9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7989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