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6月30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6日,总计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4-72177047
通讯地址:清河区清河路55号
邮编:112003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区分局
2023年6月30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1 |
铁岭市新晟通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铅酸电池贮存区项目 |
铁岭市清河区向阳街道昌盛路西段 76-6 号-1-1 |
铁岭市新晟通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