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铁岭市新晟通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废铅蓄电池贮存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局分局 时间:2023-07-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28日至8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2177047

  通讯地址:清河区清河路55号

  邮编:112003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铁岭市新晟通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废铅蓄电池贮存区项目

铁岭市清河区向阳街道昌盛路西段 76-6 号

铁岭市新晟通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铁岭市清河区向阳街道昌盛路西段 76-6 号,租赁建筑面积800m2仓库,年周转废铅酸电池12000t。公司现废电池贮存区220m2,本次拟对废电池贮存区进行扩建,扩建面积320m2,扩建后废电池贮存区面积达到540m2,年周转废铅蓄电池量不变。本项目不对废铅蓄电池进行拆解、加工。

废气 本项目不新增废铅蓄电池周转量,故无新增废气产生。

废水 本项目生产不涉水,不新增员工,无新增废水产生。

噪声 本项目不新增产噪设备,声环境影响维持不变。

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现有项目对地下水采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根据污染程度,采取了分区防渗防护措施。本项目扩建的废电池贮存区为重点污染防控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正常状态下项目不具备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途径,为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在场地下游布置的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其他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重视生产管理,加强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失误操作,并备有应急救灾计划与物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组织地进行抗灾救灾和善后恢复、补偿工作,可以减缓项目对环境造成危害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