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辽宁航铸装备静电喷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区分局 时间:2024-12-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2月10日至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2177047

  通讯地址:铁岭市清河区清河路55号

  邮编:112003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

情况

1

辽宁航铸装备静电喷涂项目

租赁位于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向阳街道石油大街 92 号的辽宁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闲置五号厂房

辽宁航铸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铁岭市昌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位于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向阳街道石油大街 92 号的辽宁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闲置五号厂房,建筑面积 4210m2,建筑分南跨和北跨,北跨租赁期间仅进行分割、焊接、组装等简单机械加工,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三十金属制品业-66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豁免类。伴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企业决定租赁五号厂房南跨,在原产品基础上增加喷砂、静电喷涂、固化等工序,实施“辽宁航铸装备静电喷涂项目”,生产工作梯100台套,重约100吨/年;模具50台套,重约160吨/年。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 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周围无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符合《清河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要求,项目选址合理。

废气 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粉尘,通过封闭喷砂室设置集中引风、袋式收尘器处理后,经 19m 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喷涂工序产生粉尘,在静电喷涂线设置集中引风、袋式收尘器处理后,经 19m 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切割下料工序及焊接工序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厂房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燃气工序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 17m 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设置集中引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经 19m 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 1要求。

废水 项目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清河区污水处理厂,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 2 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限值要求。

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垫、基台减振等措施,合理平面布置,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要求,夜间不生产。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置;废钢砂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袋装后在一般固废间临时储存,委托相关部门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桶装收集,暂存危废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布袋要及时更换回收,不储存。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化粪池属于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 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厂区危废贮存点地面裙角进行重点防渗,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 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厂区生产车间做一般地面硬化,简单防渗。

其他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厂区加强风险管理,认真落实厂区防火、危废贮存点防雨、防渗、防漏等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技术手段尽量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如果风险事故发生,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在短时间内疏散污染物危险区域内人员,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