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初审)申请受理材料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按照《辽宁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向发证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1、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2、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提供《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3、场站平面图及工艺流程图;
4、人员名册及设备登记表;
5、燃气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登记表;
6、气源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市质监局气源成份检测报告及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 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
7、工程方面按要求项目立项、审批等相关手续
8、申请人对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情况,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或租赁情况,企业工商登记和资本结构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