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乡振办发〔2021〕5号
关于印发《清河区2021年中央和区本级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使用计划和分配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
经区政府第91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河区2021年中央和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和分配办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24—72180127
铁岭市清河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9日
清河区2021年中央和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和分配办法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1〕3号)、《关于批复増核专项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铁清财预指字〔2021〕50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央和区本级资金规模,将中央和区本级切块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区不做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要求。根据清河区实际制定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分配计划。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万元,其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1万元;绩效奖补资金8万元。(以下统称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本次切块分配490.29万元。
二、中央和区本级切块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和分配办法
1.按照当年稳定脱贫任务人口进行综合分配,使用到具体项目上。
2.精准使用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79万元、区本级切块分配资金490.29万元,按照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内容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详见附件)
三、加强项目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工作
1.抓好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库的论证和储备,强化项目审核论证,加快项目实施和验收,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加快项目实施各项工作,提高项目库规范化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项目后续管理,防范化解风险。
2.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要求,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公告“两个一律”要求,加强对资金分配结果公告情况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提高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全面加强各类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
3.请各乡(镇)街及时将资金项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
附件:2021年中央和区本级(490.29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和分配办法明细
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2021年区本级(490.29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2021年中央和区本级(490.29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和分配办法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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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万元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具体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建设任务 |
资金使用单位 |
补助标准(或预计人均增收) |
资金来源 |
受益脱贫 人口数 |
实施期限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责任人 |
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 |
项目绩效目标 |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
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 |
1 |
产业扶贫 |
张相镇保鲜冷库项目 |
大孟屯村 |
建设冷藏、冷冻库面积约500平及其他附属设施。 |
张相镇人民政府 |
55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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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388 |
张相镇133户脱贫户239人 |
2021.5-2021.12 |
张相镇人民政府 |
曲金鹏 |
群众民主议事决策制;资产收益扶贫方式 |
巩固530户1062人脱贫成果,实现产业扶贫人均收益55元;脱贫户满意度高于90% |
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 |
55元/年 |
|
18.4764 |
杨木林子镇136户脱贫户267人 |
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
55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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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68 |
聂家满族乡200户脱贫户454人 |
红旗街街道办事处 |
55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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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6 |
红旗街14户脱贫户23人 |
向阳街街道办事处 |
55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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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64 |
向阳街47户脱贫户79人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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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9 |
全区530户1062人 |
2 |
产业扶贫 |
聂家满族乡高标准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
聂家满族乡西老谷峪村村 |
建设单体长为100米、宽15米产业大棚8栋 |
张相镇人民政府 |
210元/人 |
5.8316 |
56.9776 |
张相镇133户脱贫户239人 |
2021.5-2021.12 |
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
孟祥民 |
群众民主议事决策制;资产收益扶贫方式 |
巩固1055人脱贫成果,实现产业扶贫人均收益人均210元;脱贫户满意度高于90% |
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 |
210元/人 |
6.5148 |
63.6528 |
杨木林子镇136户脱贫户267人 |
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
210元/人 |
11.0776 |
108.2336 |
聂家满族乡200户脱贫户454人 |
红旗街街道办事处 |
210元/人 |
0.5612 |
5.4832 |
红旗街14户脱贫户23人 |
向阳街街道办事处 |
210元/人 |
1.9148 |
18.8328 |
向阳街47户脱贫户79人 |
合计 |
|
25.9 |
253.18 |
全区530户1062人 |
3 |
产业扶贫 |
清河区(张相镇)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
张相镇十八道岗子村 |
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1个 |
张相镇人民政府 |
150元/人 |
11.95 |
33.0537 |
张相镇133户脱贫户239人 |
2021.5-2021.12 |
张相镇人民政府 |
曲金鹏 |
群众民主议事决策制;资产收益扶贫方式 |
巩固530户1062人脱贫成果,实现产业扶贫人均收益150元;脱贫户满意度高于90% |
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 |
150元/人 |
13.35 |
36.9261 |
杨木林子镇136户脱贫户267人 |
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
150元/人 |
22.7 |
62.7882 |
聂家满族乡200户脱贫户454人 |
红旗街街道办事处 |
150元/人 |
1.15 |
3.1809 |
红旗街14户脱贫户23人 |
向阳街街道办事处 |
150元/人 |
3.95 |
10.9511 |
向阳街47户脱贫户79人 |
合计 |
|
53.1 |
146.9 |
全区530户1062人 |
4 |
危房改造 |
危房改造 |
聂家满族乡 |
翻建改造C、D级危房,住建任务内5C、1D住建任务外3C |
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
住建任务内C级、D级:0.5万元/户;住建任务外C级:1万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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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档立卡脱贫户9户 |
2021.5-2021.12 |
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
黄宪文 |
群众民主监督机制;实现群众住房安全 |
巩固聂家满族乡8户脱贫成果,确保脱贫群众不住危房,改造8户C级危房、1户D级危房;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5 |
健康扶贫 |
防贫保 |
清河区 |
缴纳“防贫保” |
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乡村振兴局) |
1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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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 |
1062 |
2021.4-2021.12 |
清河区农业农村局 |
崔学文 |
群众监督机制;提高群众抗风险能力 |
巩固1062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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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49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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