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委农组〔2025〕3号
关于印发《清河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和资金项目使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
经研究决定,现将《清河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和资金项目使用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24—72180127
中共铁岭市清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2月7日
清河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和资金项目使用计划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4]668号),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以下简称衔接资金),根据清河区实际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制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和资金使用计划。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5万元。
二、关于中央提前下达资金分配办法和资金项目使用计划
1.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按照当年帮扶对象进行综合分配,使用到具体项目上。
2.精准使用资金: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5万元。按照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内容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具体投入到辽宁菁禾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预计购置先进农机具需资金243万元,其中:2404拖拉机100万元;中型拖拉机53万元;播种机59万元;深松整地机16万元;高速灭茬耙15万元。以上具体以实际招投标金额为准,其余资金用于公司流转土地等费用。(详见附件)
三、加强项目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工作
1.抓好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库的论证和储备,强化项目审核论证,加快项目实施和验收,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加快项目实施各项工作,提高项目库规范化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项目后续管理,防范化解风险。
2.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要求,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公告“两个一律”要求,加强对资金分配结果公告情况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提高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全面加强各类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
3.请各乡(镇)街及时将资金项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
附件: 1.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和资金项目使用计划明细
附件:2.2025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附件1、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