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五个一批”行业部门:
为了增强建档立卡脱贫户自身发展内生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清河区乡村振兴局制定《清河区2024年雨露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 系 人: 韩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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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清河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30日
清河区2024年雨露计划实施方案
为严格贯彻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增强建档立卡脱贫户内生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强化雨露计划政策、工作、责任落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把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作为实现精准帮扶、巩固脱贫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细抓好,通过政策扶持使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比例逐步提高,确保每个学生至少学会一项实用技能,经创业就业提高脱贫户家庭工资性收入,有效巩固脱贫成果,加快共同富裕步伐。
二、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雨露计划
(二)项目类别
教育帮扶
(三)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13名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
(四)实施期限
2024年4月-2024年12月
(五)资金规模及来源
总投入3.9万元,都为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六)酬金方式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七)实施地点
清河区
(八)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张相镇人民政府,王茂林。杨木林子镇政府,王建伟。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杨硕。
(九)建设任务
为清河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共计13人,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
(十)绩效目标
减轻保障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受益对象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供养压力,确保每个学生至少学会一项实用技能。
(十一)群众参与
受益对象为全区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
(十二)联农带农
该项目可通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注入减轻脱贫户生活压力,采用群众监督机制。
三、扶持条件
(一)户籍要求:精准识别且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脱贫户家庭(特殊情况未录入的脱贫户家庭经区乡村振兴局审定并履行规定程序确认)。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脱贫户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二)学籍要求:脱贫户家庭子女在校学习,且在教育部、人社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四、补助标准
按每生每学年3000元标准以一卡通(折)方式直补到脱贫户家庭。凡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户家庭,无论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领雨露计划补助。
五、扶持期限
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六、实施方式
按照清河区乡村振兴局工作安排,每学年发放一次雨露计划补助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雨露计划工作涉及脱贫户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协调,精准确定补助对象,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抓好政策落实,坚决杜绝漏补错补问题,切实让符合条件的脱贫户享受到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实现应补尽补。
(二)强化排查。各乡镇街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逐村逐户排查新成长劳动力就学、就业情况,确认补助对象。对严格按工作要求、程序确认补助对象且兑现补助资金后,由于脱贫户子女个人原因造成退学、失学的,待追回补助资金后,经区乡村振兴局确认,不按错补、虚假补助对待。
(三)强化监管。各乡镇街要履职尽责,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个环节稳步推进。雨露计划补助资金要严格操作程序,实行公示公告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虚报冒领、私分、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