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杨木林子镇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12-15

  关于印发《杨木林子镇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决定在10月上旬至12月中旬开展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现将《杨木林子镇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铁岭市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10月9日

  杨木林子镇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信息采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10号)、《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11号)、《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铁岭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铁岭市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更新

  采集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含消除风险监测户)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信息

  (1)采集对象。全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2022年数据库中所有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

  (2)采集内容。《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样表)》(见附件1)变化信息,重点采集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务工等状况等。《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见附件2)和《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见附件3)信息。统计类指标(如收入、务工时长)计算周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的时间节点为2022年9月30日24时。

  (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

  1.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排查对象。全镇所有农村户籍人口。重点关注地区:①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地区;②原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重点关注人群:①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度脱贫户;②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022年省监测范围(7260元)的农户;③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上一年度明显减少的农户;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的特殊困难家庭;⑤低保户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⑥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重度残疾和一户多残的农户;⑦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⑧务工收入占比较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⑨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⑩参加其他行业部门资金危房改造,家庭负担较重且存在生活困难的农户。

  (2)排查内容。①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计算周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按照“(纯收入+理赔收入-合规自付支出)/家庭人口数”是否低于省监测范围(7260元)作为是否纳入监测对象的收入依据;②“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状况。排查是否存在风险或不稳定因素;③刚性支出状况。排查是否存在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且负担较重;④其他返贫致贫风险状况。在产业、就业、就医及子女就学方面是否存在困难和风险。

  (3)排查方法。①采取入户摸排的方法,对重点关注、主动申请的农户、有风险预警信息的农户必须逐户入户排查。②鼓励生活有困难的农户主动申请,做好宣传引导。③各风险信息筛查预警部门提供本领域筛查出的风险预警信息,并按规定程序由乡镇推送到各行政村。

  (4)结果处置。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按照程序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尽快落实帮扶措施,原则上要在录入系统后10日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性变故被识别的,建立“绿色通道”,可协调有关帮扶责任部门采取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程序的办法,尽快消除风险。

  2.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

  (1)排查对象。对系统内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进行排查,重点排查风险消除是否稳定、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2)排查内容。①收入是否高于2022年省监测范围7260元且持续稳定;②“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③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刚性支出是否稳定解决。

  (3)排查方法。采取逐户入户核查的方法进行排查,同时要发挥好行业部门风险筛查预警信息作用。

  (4)结果处置。①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和风险消除不稳定的要进行回退;②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要按识别程序再认定、再标注。

  3.排查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监测对象

  (1)排查对象。对系统内未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是否符合风险消除标准。

  (2)排查内容。①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半年以上;②“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③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监测范围7260元;④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3)排查方法。采取逐户入户核查的方法进行排查。

  (4)结果处置。对排查发现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监测对象,要按风险消除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二、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

  10月13日前,我镇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工作部署,并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10月12日前,我镇向区乡村振兴局报送工作方案及负责此项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

  (二)信息采集和入户排查

  10月15日—11月7日,我镇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及其他行业政策帮扶责任部门等基层力量进村入户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同时组织实施防止返贫致贫排查,对排查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第一时间按程序识别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对发现的风险消除不稳定监测对象填写《县(市)区需回退人员明细表》(见附件4),于11月10日前报区乡村振兴局,对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监测对象履行风险消除程序。

  (三)区级抽查

  按照市局要求,于11月8日开始抽调我区各乡(镇)街分管乡村振兴相关领导和村第一书记与区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区级抽查队伍,按照不低于全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5%的比例对脱贫户、监测对象及重点人群进行抽查。第一书记原则上不抽查所在乡镇,抽查小组数量设置及分配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安排。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镇村工作人员反馈;对发现问题较为集中或问题较为严重的,要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局报告,必要时可以对该地区进行重新排查。抽查结束后,区乡村振兴局要将抽查情况梳理汇总,形成抽查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四)行业部门排查

  10月15日—11月15日,区直各相关“三保障”主责部门、行业政策帮扶责任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政治责任与政治担当,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围绕本部门行业政策措施的持续推进及目标实现情况,认真组织本部门同步开展行业部门帮扶和农户返贫致贫风险排查,积极推进整改。各部门对各自领域的排查结果负责。排查工作结束后,各行业部门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信息推送给区乡村振兴局,同时各行业部门将排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分别报送区乡村振兴局和市级主管部门,区乡村振兴局形成排查工作报告后,于11月15日前报送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五)信息录入

  11月16日—30日,我镇要完成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录入更新工作。同时完成新识别监测对象信息录入,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标注,省乡村振兴局依据各地上报的回退人员明细,报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实施“回退”系统操作。我镇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省乡村振兴局于10月31日开通系统相关功能权限,各乡(镇)街可根据信息采集和入户排查进度,以书面形式向区乡村振兴局申请开通全国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相关权限,先完成入户排查的可先行申请,待省乡村振兴局开通权限后,组织开展信息录入。

  11月30日24时,国家乡村振兴局将暂时关闭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年度信息采集录入功能,尤其是收入、“三保障”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录入功能。

  (六)数据清洗

  12月1日—10日,数据采集录入完成后,省乡村振兴局将提取系统问题数据明细,区乡村振兴局将组织我镇核实整改和补充完善,确保系统数据完整准确。省乡村振兴局于12月5日再次申请开放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各地进行补充完善。

  12月10日24时,国家乡村振兴局将关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功能,封存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库。

  (七)总结报告

  12月1日—5日,我镇要全面总结信息采集和排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总结报告》,连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经各乡(镇)街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要统筹做好总结工作安排,现场排查结束后,即可边汇总、边录入、边总结,确保按时上报总结报告。

  三、组建排查工作队伍

  按照市级要求,区级推进落实,各乡(镇)街、区直相关行业部门具体负责。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成立铁岭市清河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6)(以下简称区第二轮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街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成立本级排查领导小组,各乡(镇)街、村要明确排查责任人。各乡(镇)街要抓紧制定本地区排查实施方案,召开排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本地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指标、落实工作要求。二是明确排查人员。全区成立5个排查组(附件7),由乡(镇)街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乡(镇)街政府分管同志任副组长,抽调乡(镇)街乡村振兴系统工作人员、乡镇包村干部、村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成立专门排查队伍,入户自查、排查。另外,为保证排查工作质量,市乡村振兴局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人员负责对各乡(镇)街的排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排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核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政治担当,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特别是乡镇主体责任。各乡镇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认真细化方案,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指导推进、抽查督导;区乡村振兴部门负责主体责任、组织落实、协调汇总;乡(镇)街和行政村负责具体工作、实地入户、组织推动。

  (二)加强部门协同

  乡村振兴部门要与行业主管部门主动联系沟通,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一是提高拟新识别监测对象信息比对时效,缩短比对时间。二是提高风险预警筛查责任部门预警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并按时推送。三是协调“三保障”、饮水安全等行业部门履行帮扶责任,围绕本部门行业政策措施推进及目标实现情况,同步开展行业帮扶和农户返贫致贫风险排查。

  (三)强化督导检查

  我镇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严格按程序和标准识别监测对象,对排查不到位、走过场的要严肃问责。区级将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调度,认真组织抽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排查工作过程扎实、结果可靠。

  (四)确保数据质量

  我镇要采取有效措施,紧盯数据质量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数据,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减轻基层负担

  我镇要做好工作统筹,把需要进村入户开展的工作进行整合,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将移风易俗情况一并纳入排查(另行安排部署),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鼓励具备条件的乡(镇)街探索创新数字化、信息化方式采集排查,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防止层层加码,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统筹做好工作安排,因地制宜完善工作方式,确保工作实效。

  附件:1.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样表)

  2.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

  自然增加情况表

  3.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

  自然减少情况表

  4.      县(市、区)需回退人员明细表

  5.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情况统计表

  6.清河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7.清河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分组安排

  附件1

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样表)

一、基础信息(2021年度)

家庭住址:  ***  省(区、市)   ***  市(地、州、盟)   ***  县(市、区、旗)   ***  乡(镇)   ***  村  ***  自然村(村民小组)

联系电话:  156****0128

A42户类型(单选):R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A43军烈属:

R是 □否

  基础信息(2022年度)

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区、市) __________市(地、州、盟) __________县(市、区、旗) ________乡(镇) _______村________自然村(村民小组)

联系电话:

A42户类型(单选):□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A43军烈属:

□是 □否

  二、家庭成员信息(2021年度)

序号

A1 姓名

A2 性别

A3 证件类型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A5 与户主关系

A6 民族

A7 政治面貌

A8 文化程度

A9在校生状况

A10健康状况

A11 劳动技能

A12务工所在地

A13务工时长

A14 失辍学原因

A15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A16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A17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A18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A19

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A20公益岗位

A21聘用月数

1

张*

360106**

户主

汉族

群众

文盲

非在校生

健康

普通

江西

2

2

李*

360106**

之兄

汉族

群众

文盲

非在校生

健康

普通

江西

2

护林员

12

  家庭成员信息(2022年度)

序号

A1 姓名

A2 性别

A3 证件类型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A5 与户主关系

A6 民族

A7 政治面貌

A8 文化程度

A9在校生状况

A10健康状况

A11 劳动技能

A12务 工地点

A13务工时长

A14 失辍学原因

A15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A16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A17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A18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A19

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A20公益岗位

A21聘用月数

1

张*

360106***

2

李*

360106***

  三、大专或本科应届毕业生未就业情况(2022年度)

序号

A1姓名

A22大专或本科应届毕业生未就业意愿

1

□暂无就业意愿 □有就业意愿

2

□暂无就业意愿 □有就业意愿

3

□暂无就业意愿 □有就业意愿

  四、收入情况(2021年度)

A23工资性收入(元)

22000

A24 转移性收入(元)

3169.08

A24d 养老保险金(元)

1296

A25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3000

A24a 计划生育金(元)

0

A24e 生态补偿金(元)

213.75

A26 财产性收入(元)

0

A24b 低保金(元)

0

A24f 其他转移性收(元)

1659.33

A26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0

A24c 特困供养金(元)

0

A26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0

A27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600

  收入情况(2022年度)

A23工资性收入(元)

A24 转移性收入(元)

A24d 养老保险金(元)

A25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A24a 计划生育金(元)

A24e 生态补偿金(元)

A26 财产性收入(元)

A24b 低保金(元)

A24f 其他转移性收(元)

A26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A24c 特困供养金(元)

A26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A27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四、生产生活条件(2021年度)

A28耕地面积(亩)

0.96

A29 牧草地面积(亩)

0

A30 水面面积(亩)

0

A31 林地面积(亩)

0

A31a退耕还林(草)面积(亩)

0

A31b林果面积(亩)

0

A32 入户路类型

硬化路

A33 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0

A34 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是 R否

A35危房等级

B

A36 住房面积(平方米)

80

A37 主要燃料类型

柴草

A38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是 R否

A39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R是 □否

A40是否通广播电视

R是 □否

A41是否广播电视

□是 R否

A42到户产业帮扶类型

  生产生活条件(2022年度)

A28耕地面积(亩)

A29 牧草地面积(亩)

A30 水面面积(亩)

A31 林地面积(亩)

A31a退耕还林(草)面积(亩)

A31b林果面积(亩)

A32 入户路类型

A33 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A34 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是 □否

A35危房等级

A36 住房面积(平方米)

A37 主要燃料类型

A38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是 □否

A39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是 □否

A40是否通广播电视

□是 □否

A41是否广播电视

□是 R否

A42到户产业帮扶类型

  五、帮扶责任人(2021年度)(选填)

序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帮扶(选派)单位名称

帮扶开始时间

帮扶结束时间

联系电话

1

潘**

***

***局

20161223

20181130

138****1674

2

于**

***

***局

20190129

20221231

136****1794

  帮扶责任人(2022年度)(选填)

序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帮扶(选派)单位名称

帮扶开始时间

帮扶结束时间

联系电话

1

2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户主姓名:            证件号码:

序号

A1 姓名

A2 性别

A3 证件类型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A5 与户主关系

A6 民族

A7 政治面貌

A8 文化程度

A9在校生状况

A10健康状况

A11 劳动

技能

A12

务工

地点

A13

务工

时长

A14

失辍学原因

A15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A16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A17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A18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A19

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A20

公益岗位

A21聘用月数

增加原因

1

2

3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增加的户,以户为单位填报此表

  2.增加原因包括(1)新生儿、(2)婚入、(3)户籍迁入、(4)刑满释放、(5)收养、(6)失联人口回归。填写增加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入填“2”。

  附件3

  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户主姓名

户主证件号码

减少家庭成员姓名

减少家庭成员证件号码

减少原因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有减少的户,以村为单位填报此表。

  1. 减少原因包括(1)死亡、(2)婚出、(3)出国定居、(4)判刑收监、(5)户籍迁出、(6)农转非、(7)失联、(8)分散供养转集中供养。

  填写减少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出填“2”。

  附件4

  县(市、区)需回退人员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市、区)

乡(镇)

行政村

户主

姓名

户主证件号码

家庭

人口数

类型

监测对象类别

识别时间

风险消除时间

回退原因

  备注:1.以县(市、区)为单位填报。2.人员明细信息必须核准。3.统一采用excel表格制作。

  附件5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排查县

(市、区)

个数

排查地区

农户总户数

排查涉及乡镇个数

排查涉及村个数

入户户数

共发动参与排查工作人员人数

合计

其中

脱贫户

监测户

普通农户

重点人群

  备注:1.此表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根据入户排查表汇总并逐级上报。市级乡村振兴部门需将市、县两级统计表(盖章)一并报送省乡村振兴局。

  2入户户数≤脱贫户+监测户+普通农户。

  3.重点人群是指方案中明确的10类重点人群,与其他人群是有交叉的。

县(市)区

排查期间新识别监测对象情况

排查期间风险消除监测对象情况

合计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不稳定户

合计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不稳定户

  附件6

  杨木林子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李  锐  镇党委书记

  张琦岩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袁再兴  副镇长

  组  员:张  野  文教助理

  王建伟  乡村振兴办主任

  王博元  村镇办负责人

  李占友  水利站站长

  关双印  民政办助理

  洪柏亮  财政所所长

  季春雨  办公室主任

  张晓亮  医保负责人

  李  敏  新农保负责人

  姜  闯  乡村振兴工作人员

  附件7

  清河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分组安排

  第一排查组:负责张相镇

  组      长:张  寨   张相镇党委书记

  李  枫   张相镇镇长

  副  组  长:邓宏君   张相镇副镇长

  自 查 成 员:张相镇包村干部、村书记、村第一书记

  抽 查 成 员:乡(镇)街分管领导、村第一书记

  清河区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抽访)

  联  络  员:曲金鹏   18841050829

  协  调  员:谭占生   13500406115

  第二排查组:负责杨木林子镇

  组      长:李  锐   杨木林子镇党委书记

  张琦岩   杨木林子镇镇长

  副  组  长:袁再兴   杨木林子镇副镇长

  自 查 成 员:杨木林子镇包村干部、村书记、村第一书记

  抽 查 成 员:乡(镇)街分管领导、村第一书记

  清河区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抽访)

  联  络  员:王建伟   13591022431

  协  调  员:谭占生   13500406115

  第三排查组:负责聂家满族乡

  组      长:宁方盈  聂家满族乡党委书记

  邵  琦   聂家满族乡乡长

  副  组  长:左  强   聂家满族乡副乡长

  自 查 成 员:聂家满族乡包村干部、村书记、村第一书记

  抽 查 成 员:乡(镇)街分管领导、村第一书记

  清河区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抽访)

  联  络  员:黄宪文   14704109991

  协  调  员:谭占生   13500406115

  第四排查组:负责红旗街

  组      长:高  暘   红旗街街道党委书记

  吴铮铮   红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齐  严   红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自 查 成 员:红旗街包村干部、村书记、村第一书记

  抽 查 成 员:乡(镇)街分管领导、村第一书记

  清河区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抽访)

  联  络  员:王  钎   17741036574

  协  调  员:谭占生   13500406115

  第五排查组:负责向阳街

  组      长:邱岳华   向阳街街道党委书记

  副  组  长:李  丽   向阳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自 查 成 员:向阳街包村干部、村书记、村第一书记

  抽 查 成 员:乡(镇)街分管领导、村第一书记

  清河区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抽访)

  联  络  员:贾  东   13188698700

  协  调  员:谭占生   1350040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