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机构投资环境简介
铁岭市清河区位于辽宁省北部,1984年建区,是一座新兴的工业和
旅游城市
区位在东经124°03′,北纬42°27′。区域面积470平方公里。全区辖一镇两乡两街,41个行政村,总人口10万,其中城市人口4万,共居住着满族、汉族、朝鲜族、锡伯族、回族、蒙族等十几个民族,其中满族占人口总数的51%。
二、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条件
(一)盈利性养老机构
1、需要到所属的县(市、区)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
2、然后去消防、住建、食品卫生部门进行备案。
3、将以上手续提供给民政局进行备案。
4、不享受床位运营补贴。
(二)非盈利性养老机构
1、需要所属的县(市、区)民政局同意成立养老机构,提交申请书。
2、民政局批复后,然后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相关手续。
3、下一步去消防、住建、食品卫生部门进行备案。
4、将以上手续提供给民政局进行备案。
5、入住老人为辽宁省户籍、年满60周岁,正式运营6个月以上,享受床位运营补贴。
6、按照每月实际入住人数,每月每人补助150元。
三、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流程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要求:
1、整合审批流程。将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
2、明确牵头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阶段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用地审批阶段工作。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牵头规划报建阶段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工作。
3、实行并联审批。打破部门界限,压减和理顺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
四、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1、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阶段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72115157 )
2、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用地审批阶段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 电话:72177534)
3、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牵头规划报建阶段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 电话:72177534)
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72177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