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在我区教育事业中的作用,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有关要求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年检对象和范围
全区经教育局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年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年检工作,确保科学规范、严谨有序。
2、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短板开展年检,做到民办机构存在什么问题,年检就检查什么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3、坚持突出重点。将检查重点放在加强党的建设、保障办学条件、严格资产财务管理、规范招生等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机构依法依规办学和持续健康发展。
4、坚持注重实效。增强年检指标的科学性,规范年检程序,创新年检方式,注重年检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达到“以检促建、以检促改”的目的。
三、年检内容
1、党建思政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的发挥情况;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巩固学校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情况。
2、办学条件方面。机构土地、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硬件建设情况,师资队伍建设及权益保障等软件建设情况。
3、资产财务管理方面。学校法人财产权落实情况,资产财务管理与经费收支等情况。
4、办学行为方面。章程的制定、执行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运行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等情况,规范招生行为、收费行为和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5、安全管理方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师生安全稳定情况;建立健全安全领导机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强化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安全工作部署情况;校园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度情况。
6、创新及特色方面。民办机构在办学过程中探索研究出来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好的做法等。
四、年检程序
1、学校自查。各民办机构按照要求整理佐证资料,逐条自评赋分,形成年度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区教育局初核。
2、教育局核查。在机构自查基础上,区教育局采取书面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必要时依法对民办机构开展财务专项审计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核查。
3、结果确认。根据检查情况,拟定年检等次。年检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4、落实整改。整改是年检的重要环节。对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民办机构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在1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年检的重要内容。
五、相关要求
1、切实提高站位。对民办教育机构开展年检,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机构依法办学和规范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检查的一项行政管理制度,民办学校接受年检是法定义务。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将年检工作作为促进民办教育依法办学和规范管理的重要抓手,作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2、精心组织实施。为有效指导全区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区教育局成立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何 平
副组长:陈巧妍
成 员:孟维勇 孙政民
3、强化结果运用。要把年检结果作为民办教育机构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机构,要依法给予处罚并将处罚决定向社会公告。在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需要通过行政执法方式处理的,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超过一年未参加年检,通报批评;连续两年不年检,取消办学资质,收回办学许可证。
铁岭市清河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