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3年清河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清河区教育局 时间:2023-06-05

  为做好 2023 年清河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请认真执行《2023年清河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铁清教办发〔2023〕7号)及以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凡城乡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城乡社会青年均可报考普通高中,下列人员除外: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在籍学生;

  2.已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教育阶段教育的学校正式录取入学,但中途擅自离校或因严重违纪被学校开除的学生;

  3.2022年因舞弊被取消2023年报考资格或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报名办法

  1.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由毕业学校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和办理报名手续。社会青年报名,要持乡(镇)或街道介绍信、户口簿和学历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初中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和办理报名手续。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报考资格在学校审查的基础上,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查盖章,然后到区招考办报名。到基础教育股审查时须带考生学籍、考生名册(往届生,九年转学、休学要注明)、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2.初中升学考试的报名、订卷、考试、评卷、复查、登分、建档、试卷分析等工作由清河区招考办负责。

  三、资格审查

  1.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由毕业学校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和办理报名手续。社会青年报名要持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介绍信、户口簿和学历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初中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并履行报名手续。

  报考普通高中考生的报考资格在学校审查的基础上,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查,然后到区招考办报名。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报名要在本人征得家长同意后自行填报志愿,并在志愿栏后加盖家长名章,不得由班主任或其他人代为填报。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统一纳入报名信息系统,由区招考办组织实施。

  • 综合素质评价

  1.全区初中毕业生统一要求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有: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综合素质评价要采取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主任评价,最后由评价小组写出综合性评语,并对以上六项内容分别评定等级,等级采用A、B、C、D来描述。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每班各项评为A等的学生不得超过80%,对学生某一方面评为D等时,应极其慎重。评价结果要在班级公示,并将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2.各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具有广泛代表性。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评价工作委员会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不到5个A的学生,省重点(示范)高中不予录取,达不到3个A的学生一般高中不予录取。

  五、招生计划

  2023年,清河高级中学计划面向区内应届毕业生定向招生280 名,指标全部分配到校,具体名额分配为清河实验中学 204名、杨木镇学校39名、张相镇学校18名、聂家乡学校19名。

  六、录取顺序

  提前录取批次A: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

  提前录取批次B: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海军航空实验班。

  第一批次A:录取清河高级中学面向区内学校招收的定向生;

  第一批次B:同步录取面向银州区(含开发区)招收的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 录取办法

    在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情况下,依据报考志愿,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成绩录取。

  1.设定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以2023年全区中考成绩第280名学生的分数为模拟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则为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各学校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定向指标数录满为止。若没有完成分配的定向指标数,则可下降50分继续参与录取;如果还没有完成分配的定向指标数,则剩余的指标收回。

  2.分数并列的处置办法。如最后一个名额遇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考分相同时,不得突破定向指标录取,采取下列方法加以区别、决定取舍:(1)省、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2)语数外高分者;(3)语数高分者。

  3.重读生和初中九年级(2022 年 7 月 1 日以后)转入的学生不得参与该校定向指标录取。但初中九年级期间,因家长正常的工作调动户口迁入而从外地正常转入本学区的学生,可参与该校定向指标录取。九年级休(复)学的学生,需在考生中考总分中减掉20分后方可参与该校定向指标的录取。

  4.户口为外县区的考生,只要七年至九年或八年至九年在清河区上学且正常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均可参与所在学校的定向指标录取。户口在清河或学籍在清河,但九年级在外县区上学或九年级转回清河上学的考生,不得占清河学校的定向指标。

  5.实施银州区(含开发区)和清河区中考招生互通。从2023 年起实施银州区(含开发区)和清河区中考招生互通。清河区考生可以报考铁岭市高级中学,报考铁岭市高级中学志愿的考生,中考总成绩须达到市直(含开发区)考生排名前 100 名。银州区(含开发区)各初中报考清河高级中学的考生,须达到清河实验中学的录取分数线,最多不超过 100 人。

  6.办理享受教育优待政策手续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将原始证件的复印件附在考生报考单后备查。

  7.区教育局录取后,由各学校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从名单公布之日起 2 日内(含公布日),区教育局负责接待有关考生资格等方面的举报。凡在规定时间内举报的,经查实被举报者确属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被取消录取资格的考生所占名额在原报考学校范围内按考生中考成绩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后举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再补录。

  八、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做好指导

  区教育局和招考办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认真核查,确保评卷、核分、登分和录取准确无误。各学校要认真研究文件精神,特别是志愿填报、录取顺序、录取办法等,要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广泛宣传和解读,指导考生填好志愿。因政策宣传或解释有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者负责。